未检工作30年|山东:走出未检工作科学发展的新路径
时间:2016-06-01  作者:吴鹏飞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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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理念,紧密结合山东实际,研究采取体系化、系统化的思路措施,创造性地加强和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构建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

  山东省检察机关深刻认识到做好未检工作关系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亿万家庭幸福安宁、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民族未来,切实把未检工作摆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去审视、谋划和推进,领导精力持续向未检任务集中,人员力量持续向未检部门凝聚,装备经费持续向未检事业倾斜,尽心竭力地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

  高度重视未检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各级检察机关主要领导亲自出面,大力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山东省检察院、10个市级检察院和55%的基层检察院设立了独立的未检机构,配备办案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做教育引导工作的检察人员386名,其中98.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建成未检工作精品案例库、精品事例库、精品课件库、精品调研库和专门人才储备平台,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73名未检工作人员取得了心理咨询师资格,2名在全国首届未检业务竞赛中进入前十名。

  高度重视未检工作规范化建设。省检察院出台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意见,三级检察院制定规范性文件392件,从职能范围到机构设置、从受案标准到办案程序、从岗位素能到监督管理等,对未检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均作了严格规范,以规范保质量、促发展。

  高度重视加强社会化协同。自觉融入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社会化大格局,主动走出去、沉下去,加大与其他政法机关和有关社会力量的联系配合力度,先后与公安机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及关工委、共青团、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会签协作文件136件,定期通报情况,共同解决问题,合力推动工作,实现了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无缝衔接。

  构建科学合理的一体化办案体系

  准确把握未检工作的特点规律。将以往分散在侦监、公诉、预防、刑事执行、民行检察等业务部门涉及未成年人的职能进行归集、整合,研究建立并全面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一竿子办到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预防帮教由未检部门全部负责、同一承办人全程跟进,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确保办案的质量和效果。

  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批捕、起诉案件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既严格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又毫无例外地进行深入细致的社会调查,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依法能不捕的坚决不捕、能不诉的坚决不诉,共不批捕案件1222件2359人、不起诉案件428件727人,建议法院判处非监禁刑3521人,努力为他们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最大限度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侦查提前介入、审判同步监督和特殊保护检察等制度,发现执法不严格、司法不公正、监护不到位等问题,及时依法建议予以纠正,先后监督纠正侦查和审判活动中特别程序违法情形63个,提出抗诉23件、法院采纳12件,建议撤销监护人资格3件。

  最大限度感化涉罪未成年人。山东省39%的市级检察院和47%的基层检察院建成配有法治教育室、心理疏导室、行为矫正室、亲情会见室等功能区的专门办案工作区,办案前必须制定个性化教育疏导预案,讯问时必须邀请合适成年人到场,审查起诉时必须安排亲情会见,作出终结性决定后必须封存犯罪记录,发现存在实际困难时必须提供周到救助,设身处地为他们的利益着想、成长着想、未来着想,待之以诚,动之以情,教之以法,晓之以理,促使他们真心悔悟,重新做人。

  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建立完善检察机关、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机制,综合运用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副班主任进班级、法律宣讲等方式,广泛开展各类特色性预防宣传教育活动763次,其中山东省检察院连续四年举办“放飞理想之旅”活动;定期邀请中小学生到检察机关参观学习,引导他们健全法治思维、增长法律知识,更好规划人生之路。

  构建充满活力的创新驱动体系

  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未检工作科学发展的第一动力,研究实行未检示范院、一院一品、创新成果评选等制度,鼓励各地“从无到有”“有中生新”,不间断地抓亮点创特色,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打造了一批具有山东特色的未检工作品牌。联合学校、社区和爱心企业,建成观护帮教基地和“励志学校”60个,对符合条件的问题青少年、涉罪未成年人进行集中教育管理,由检察官、志愿者和专门技术人员等一对一帮扶,加强法治教育、心理矫正、技能培训,帮助他们重归正途、重获新生。目前已观护帮教782人,有效保障了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把未检工作与检察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研发应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检察监督信息平台,与团委、妇联、教育等部门一道作为平台成员,聘请热心未成年人工作的老师、家长、社区人员担任平台信息员,发现可能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时即时录入、及时处理、适时反馈,防止问题隐患变为现实危害,为未检工作注入了充足的科技含量。

  牢固树立“互联网+”理念。开通省级检察院未检微信平台“齐鲁未检”,指派专人通过微信推送、微友互动等,进行网上法治宣传、网上释法说理、网上心理疏导、网上线索受理,为广大青少年提供键对键、心贴心的法律服务,共推送各类微信2832条,点击率进入全国检察微信12强。

  构建纵向到底的检力下沉体系

  依托全省建成的556个派驻基层检察室,把未检工作的触角向最基层延伸,业务上全面对接,力量上相互补充,做到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覆盖、无盲区。

  派驻基层检察室全部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以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案例为主要内容,制作警示片、微电影、宣传图板,抓住寒暑假、儿童节、教师节等重要节点,及时组织辖区在校学生接受法治教育,通过图文并茂、深入浅出的剖析和讲解,让他们切身感受违法犯罪给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不幸和危害,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贴近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地缘优势,积极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考察等工作,更加全面、真实地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家庭状况、犯罪成因、个性特点、日常表现,提高了适用法律、作出决定的精准度。全省检察机关批捕、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准确率达100%,基本杜绝了捕后不诉、诉后判无罪现象。

  广泛推行检察宣告制度。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终结性检察决定后,就近在派驻基层检察室进行公开宣告,讲清法理,讲透道理,讲明情理,让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心悦诚服地接受处理决定,从而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经过公开宣告的案件全部案结事了人和,深受群众好评。

  (作者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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