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工作30年|上海:开创求索不停步 新时期有新期待
时间:2016-05-29  作者:徐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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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求索不停步 新时期有新期待

——上海未检工作三十年回顾与期待

  上海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下称未检工作)从1986年长宁区检察院起诉科成立少年刑事案件起诉组算起,已经三十年了。实际上,在长宁区法院试点我国第一个少年法庭(当时是一个专门审理少年刑事案件的合议庭)的过程中,长宁区检察院已经有所介入,也就是说未检工作探索起步实际上比建组还要早一些。少年刑事案件起诉组的成立是我国未检工作开创前期探索实践的组织成果,它引领了我国未检工作开创历史的风帆。

  上海是我国未检工作的始创点。上海未检工作三十年来不断学习、实践、探索、创新,成果丰硕。在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的历史发展中作出了众多贡献。

  中国未检工作的独特性和创造性

  中国未检工作和未检制度是根据我国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和社会实际,学习借鉴国际社会的先进专业理论和经验,一步一步、扎扎实实走过来的。

  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这是对我国检察机关不同于许多国家检察机关的特质规定,既有历史渊源,更有中国特色,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长期司法实践探索创造的结果。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赋予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批捕、职务犯罪侦查等权力,明确检察机关依法保证国家法治统一、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保障人权的职责。笔者认为,这是我国未检工作和未检制度的最根本的法律依据和法理基础,为我国未检工作提供了为依法治国服务,为广大人民服务的广阔天地,从而决定了我国未检工作既与国际社会少年司法有共同之处,更有我国的独特性和创造性。

  我国未检工作发展进程及上海道路

  上海是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发源地,也是未检工作开创、发展的摇篮。三十年来,在组织机构方面,上海市检察机关从基层检察院到分院、市院,从下到上形成完整的工作体系,培养、形成一支有素养、相对稳定的专业化队伍。在思想理念上,上海未检工作领导重视,思想领先。少年司法的新理念深入第一线专业队伍,儿童利益最大化,青少年特殊保护,预防为主、尽量减少司法干预等少年司法的基本理念,在上海未检探索、思考、工作实践中发挥着引领、指导作用。在工作机制、程序、制度上,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范围内,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有别于成年人司法的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涵盖了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刑罚执行监督、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矫治、综合治理等有关环节和方面。这是一条从我国现实出发,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从无到有,从点滴摸索、个别案例到形成制度机制、配套完善,从实践探索到理念提升,从学习研讨到实践创新,从爱心“志愿者”到形成专业化队伍,勇于创新、科学发展、可推广实施的成功道路。

  尤其是近十几年,未检成为我国少年司法改革创新最活跃、极具活力,影响力大、起推动作用的领域,实现多个跨越式发展。特别是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有六个方面,包括:负责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综合业务指导、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活动的个案指导;调查研究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规范和机制的意见;研究提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参与青少年维权活动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模式和意见;承担与中央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的联络工作;办理其他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相关的事项。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未检办也是一个突破,在解决我国少年司法机构设置正规化、稳定化方面走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打通了少年司法发展前进中困扰多年的瓶颈,对推进我国少年司法进步完善作出积极贡献。

  对开创未检工作新局面的期待

  在我国少年司法开创时期,法院系统在探索、开拓、创新等方面更多地发挥了引领作用。近十余年,法院系统仍在继续奋斗开拓。相比之下,未检工作更活跃、更富有创新奋战的精神,成为推进少年司法开拓创新的新的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决胜阶段是关键时期,给我国未检工作提供了机遇,增加了新的动力。

  未检工作三十年的发展成果和理论提升是可喜的,有目共睹。面对现在的情况,笔者认为,有条件着手开创中国社会主义特色未检制度的制度设计,是否考虑可以在已有的捕、诉、防一体化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从捕、诉、防向护、防、捕、诉一体化发展,与少年司法的基本理念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原则、方针更一致、更衔接。相应地,进一步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专业化程度,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综合体系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司法公平公正,保证社会和谐发展。

  少年强则国家强,少年利益最大化就是社会利益最大化。上海应该努力为中国未检制度的创新、提升和完善作出新规划、新贡献,这不仅对我们国家和社会发展作贡献,也为国际社会少年司法建设,为人类社会进步与人民幸福出一份力。

  (作者为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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