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南昌湾里:倾力保障律师权利
时间:2015-07-26  作者:欧阳晶 卫东 谢珮 杨景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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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赵铁龙 通讯员王丽娟) “我们今天来到这里,以律师为镜,看看我们公诉人在律师眼中是什么样子,希望大家不留面子,多提宝贵意见。”近日,辽宁省抚顺市检察院公诉处的检察官们走进抚顺市红叶律师事务所,就检察人员司法行为是否规范等8个方面的问题真诚听取律师的意见和建议。

  记者了解到,自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抚顺市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集中整治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该院公诉处改变以往邀请律师代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的方式,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主动深入到全市38家律师事务所,与370多名律师面对面沟通。检察官们分成6个小组,分别走访,听取意见后,集中分析整理。

  抚顺市律师协会会长林波表示,检察官走进律师事务所、走近律师,与律师进行面对面地交流,诚恳征求意见和建议,充分说明了检察机关对律师权利的尊重,更反映出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的认真态度和决心。“如今,检察官在法庭上语言规范、得体,表达清晰,庭前准备充分,应变能力强,表现出较高的法律素质,得到了我们律师的普遍认同。”

  从5月26日到7月初,检察官们通过这种“照镜子”的方式,共走访了该市38家律师事务所,与370多名律师面对面沟通交流,收集到意见建议150余条,为律师解答疑难问题5个。

  又讯(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卫东 谢珮 杨景) “光盘在手,阅卷不愁。”近日,在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检察院案管中心,江西巨贤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其武和该院干警“调侃”道。“有了电子卷宗和阅卷光盘,不仅节省了阅卷时间,还大大降低了阅卷成本。”

  记者了解到,南昌市湾里区检察院为充分保障律师阅卷权,在2013年1月实行律师阅卷电子化的基础上,今年4月推出免费刻录阅卷光盘服务。这一举措,获得了律师由衷的赞扬。

  “传统阅卷过程,多数情况是把卷宗全部复印,不仅产生大量废弃纸张,而且耗时耗力,携带不便,费用较高。”该院案管中心主任涂文斌告诉记者,该院通过开展侦查卷宗电子化工作,对移送审查起诉的侦查卷宗进行扫描,形成电子卷宗。借助电子卷宗,该院案管办律师接待人员可以根据律师需求,即时为律师提供现场阅卷、免费光盘刻录两项服务。

  律师只要携带律师证、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等有效证件,经该院案管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后,便可以在专用电脑上浏览其申请调阅的全部电子案卷。结合律师阅卷QQ预约、电话预约等平台以及检察信息公开网上律师预约系统的使用,律师现场完成阅卷工作时间大大缩短。

  “这一举措改变了以往我们阅卷受限于纸质卷宗,需要与承办人约定时间才能阅卷;现场阅卷时间长;复印或者拍摄卷宗困难等一系列问题。我和同事们都说,检察院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做了实事。”胡其武告诉记者。

  截至目前,该院共接受律师申请并提供电子阅卷服务83次,提供案卷刻录服务4次,律师现场阅卷249册。

  (原标题:辽宁抚顺:走进律师事务所“照镜子” 南昌湾里:电子阅卷帮律师省时省钱)

[责任编辑: 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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