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办案安全专项检查
时间:2015-06-11  作者:郭树合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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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郭树合)“只有从细微处入手,严查细抠,敢唱‘黑脸’,才能在督促整改中有效推动司法规范。”近日,针对刚刚结束的全省办案安全专项检查,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吕盛昌对记者说。

  不久前,山东省检察院组成6个检查组,对全省检察机关自侦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听取了18个市级检察院办案安全情况汇报,抽查了36个基层院的72件贪贿案件、36件渎职侵权案件,重点检查了办案安全防范预案、领导靠案指挥、办案工作区规范化使用、执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贯彻执行“十个依法、十个严禁”规定情况、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等10个大项31个小项的内容。共查阅卷宗300余册,同步录音录像光盘500余盘,办案工作区36个,查找问题60余个。

  针对办案安全防范预案针对性不强,涉案人员送回、看审分离、讯问录音录像等制度落实还不够严格,办案安全监督员缺位等问题或瑕疵,检查组都当面进行了点评,并现场剖析原因,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同时要求将整改情况上报。整改后,如有发生问题反弹的,将对单位领导予以追责。

[责任编辑: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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