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陕西榆林:抽样评估促整改
时间:2015-06-01  作者:倪建军 乔小兵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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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乔小兵)“自侦部门线索受理登记数少于举报中心线索分流数,这些少了的线索到哪里去了?”“为什么扣押赃物不出具扣押手续,而以不合法的赃物收据代替?”日前,在陕西省榆林市检察院对该市某基层院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评估时,评估员对着台账询问一业务部门负责人。

  今年以来,榆林市检察院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在该省检察机关率先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对该市各县、区检察院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综合分析、客观评估,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

  此次抽样评估工作把最高检《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中的“八化”要求和陕西省检察院提出的“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以及基层检察院“加强对一把手监督”“落实两个责任”“坚守三条底线”“四项谈心谈话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榆林市检察院从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公诉、侦监等检察业务专家人才库、基层院建设考评人员库和各地推荐的人员中抽取人员作为评估员,并进行培训,认真研判分析被评估单位近两年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信息,通过民主测评、业务测试、查阅卷宗材料、座谈交流、个别访谈、现场查看等方式,用更高的标准和苛刻的眼光去查找问题。

  今年3月,评估员在抽查基层院办理的一起未检案件时发现,6名涉案未成年人,承办人只提讯了3人。“对未成年人案件,不仅要每案必提,还要每人必审。”评估员当场指出问题,承办人、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当即表示予以纠正。评估结束后,该基层院就收到一份详尽的评估报告。报告对如何整改提出了意见建议。

  实地评估检查结束后,评估小组除了对各抽样基层院作出“量身定制”的评估报告外,还从司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四个方面,向榆林市检察院党组提交了一份综合性评估报告,以及被抽样单位的实地评估情况报告,经市院党组专题研究后,向全市检察机关通报。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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