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萧山区检察院以质量评查规范司法
时间:2015-05-30  作者:戴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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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戴佳)记者近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了解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以实施案件质量评查为重点,多途径跟踪监督监控,在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新成效。

  据了解,作为“全国规范化建设示范院”,萧山区检察院始终把规范司法作为办案工作的核心,2012年以来,大力开展全方位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将办理的案件全部纳入评查范围,通过对案件办理的程序是否合法、实体是否公正、事务性工作是否到位进行全面梳理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同时,采用一般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日常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运用质量评查软件,由资深检察官组成的评查小组全程在该质量评查系统上操作,并自动量化生成院、科室、个人等各类质量指标,供大家随时查询,评查结果实行无异议公示。

  为规范司法行为,萧山区检察院还对办理的案件进行多途径跟踪监督,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全面深入。一是司法流程全方位监控。刑检案件的受理、分案、阅卷、审批及信访件的处理和自侦案件的办理等均在网上按规程流转。二是重点案件网上跟踪监督。创建重点案件全程跟踪监管系统,对于在本地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因案情复杂或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慎重办理的案件,做到全程网上跟踪。三是重大案件回访监督。推行由人民监督员带队到发案单位等处,对重大案件进行回访,听取发案单位及执法部门对案件办理是否文明规范的意见建议,并召开回访专题反馈会议,研究落实回访意见。四是纪检监察部门对司法办案进行定期监督。主要是调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光盘、调阅起诉和侦查卷宗,检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办案安全以及检察环节改变强制措施情况;对办案人员在出庭、提讯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随机督察,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务督察建议书,限令各科室按要求落实整改并报告结果。

[责任编辑: 高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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