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促办案提质增效
时间:2014-07-23  作者:欧阳晶 胡文星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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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胡文星)记者日前从江西省检察院了解到,今年1月至6月,该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92件1110人,其中大案631件,同比上升9.5%,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70人(含厅级9人),同比上升89.2%。 

  办案提质增效的数字背后,是江西省检察机关狠抓执法规范化的不懈努力。据介绍,该省检察院着眼于完善执法规范化机制建设,去年底出台执法办案责任暂行规定,实行办案责任终身追究制。今年初,该院会同省司法厅制定了《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行使会见、调查取证和阅卷权利的若干意见(试行)》,保障和规范律师依法执业和行使权利,同时规范检察机关自身执法行为;会同省公安厅制定了《关于加强办理命案侦诉工作的意见》,完善同步录音录像、建立案情通报等工作机制,提升办案质量。 

  该院还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2013年度办理的无罪、撤诉案件开展专项检查,对民事行政虚假诉讼、非法证据排除等工作进行专项调研,剖析问题和原因,总结通报各地整改情况,完善质量评查办法和评分标准,注重从源头上防范执法不规范和办案质量问题。今年第四季度,该院还将对全省检察机关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进行专项检查。 

  “案件质量是执法办案工作的生命线。办案部门和案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协作,共同致力于实现提高办案质量的目标,不能形成‘两张皮’。办案部门立足自身找问题的同时,案管部门要转换角度,寓监督于支持和推进办案工作中,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对于全省检察机关下半年的规范执法工作,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提出了明确要求。

[责任编辑: 谢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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