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创新举措推进未成年人帮教规范化
时间:2014-04-08  作者:杨健鸿 陈怡璇 杨迪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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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特约记者杨健鸿 通讯员陈怡璇 杨迪)记者日前从云南省检察院了解到,2013年,该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符合云南实际和未成年人犯罪特点的未检工作机制,重点推进未检工作规范化建设。截至2013年底,该省151个检察院已全部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办理未检案件,共有369名干警从事未检工作。

  2013年,云南省检察院在逐件审查全省2323名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后,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向省人大、省委政法委分别提交专题报告,建议加强各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规范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同时及时出台指导意见,建立全省范围异地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作机制,对跨区域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的委托、调查程序等进行详细规定。

  云南各地检察机关在实践基础上,积极创新“合适成年人”制度。昆明、曲靖等地建立了“合适成年人名册”、“特约监护人名册”。昆明市盘龙区、大理市、宣威市等基层院推出了以“社区公益服务令”为基础的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建议及量刑风险告知等工作机制,在提升帮教效果上下功夫。加强与共青团、妇联、社区、企业等协作,通过建立“观护帮教基地”等形式,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社会化体系建设。2013年,该省检察机关共对520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帮教回访,最大限度地挽救了他们。

    (原标题:云南推进未成年人帮教规范化)

[责任编辑: 高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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