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检察前辈 传承检察精神
时间:2018-12-21  作者:孙谦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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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检察前辈 传承检察精神

——缅怀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初期的最高人民检察院三位老检察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孙谦

时光荏苒,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四十周年了!恢复重建人民检察院,是粉碎“四人帮”、结束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后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定。叶剑英同志在1978年3月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时指出:“鉴于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极大重要性,宪法修改草案规定设置人民检察院。”邓小平同志在1978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年浩劫”给国家的民主与法制,给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都造成了极大的破坏。痛定思痛,党中央在政治上作出了一系列重大调整,人心思定,人心思法。人民检察院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恢复重建,并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走过了四十年的光辉历程。

我1983年8月从吉林大学法律系毕业参加检察工作,可以说是一个检察机关重建以后历史发展的参与者、见证者。作为从事检察工作36个年头的检察官,此刻,检察前辈历历在目,检察往事萦绕心间。

在纪念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四十周年的时候,最想表达的是对检察前辈的敬仰、缅怀之情。人民检察薪火相传,走到今天,是一代一代检察人的奉献,几千几万检察人为这一事业付出了芳华、付出了热血。黄火青老检察长、杨易辰老检察长、刘复之老检察长,是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初期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三任检察长,是检察前辈的光辉代表。他们是忠诚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是我国政法战线的卓越领导人,是新时期人民检察的奠基者、开拓者。虽然他们都已经离开了我们,但他们为党和人民伟大事业作出的贡献将永载史册!

三位老检察长中,我对杨易辰老检察长、刘复之老检察长比较熟悉和了解;对黄火青老检察长的了解主要是通过有限的接触,看回忆他的文章、听曾在他身边工作的老同志介绍。因为我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时,黄火青老检察长刚刚卸任。

1989年我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工作时,读到过黄火青老检察长生日时写的一首打油诗:“活过八十八,进入八十九,革命道路长,继续往前走。”可见老人家坚定的意志品质和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黄火青同志1901年出生于湖北枣阳,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春任红九军团政治部主任,同年10月参加长征。1937年4月底,随西路军远征到新疆,后中央决定黄火青同志留在新疆工作,任新疆民众反帝联合会秘书长。1939年5月,任阿克苏专区行政长。抗日战争胜利后,黄火青同志先后任冀热辽分局副书记兼热河省委书记、军区政委,冀察热辽军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1949年1月至1958年6月,黄火青同志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兼市长。他带领市委一班人紧紧团结广大工人和各界群众,努力做好接管大城市的工作。1958年6月,黄火青同志任辽宁省委第一书记,为辽宁省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成为共和国重工业大省奠定了基础。

1978年3月,黄火青同志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其时检察机关在“文革”中被彻底破坏,检察工作已停顿10年之久,重建任务十分艰巨。年届77岁的黄火青老检察长不避困难,勇挑重担,团结同志,依靠群众,迅速恢复并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在重建工作中,他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狠抓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队伍建设。在他的努力下,1978年5月,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批准任命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和副检察长,建立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班子。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机构也初步建立起来,设置了办公厅、刑事检察厅、经济检察厅、监所检察厅、信访厅等机构。9月底,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都已选举任命了检察长、副检察长或指定了负责人,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开始办公。到1979年下半年,全国已有97%的市县建立了检察院,检察干部已达2.5万人,检察系统初步恢复起来。

检察工作要服务大局、依法推进,这是黄火青同志和几位副检察长形成的共识。他们分别带领工作组,到各地督促检查下级检察院为实施刚颁布的刑法、刑事诉讼法所做的准备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仍然还有“学习班”,实际上是林彪、“四人帮”在“文革”中发明的变相关押干部群众乃至刑讯逼供的非法场所,黄火青同志高度重视,即向中央报告,提出“停办、严禁再办、追究刑事责任”的建议,中央很快批准了这个报告。黄火青同志即令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要求全国检察机关采取坚决措施,停办各地还存在的“学习班”。在整顿城市治安工作中,他强调要认真贯彻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方针,必须纠正打击不力现象;但对于青少年罪犯,除了个别必须依法判刑的外,多数应以教育为主。

1979年7月,中央决定对林彪、“四人帮”两个反革命集团进行审查,黄火青同志任“两案”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黄火青同志任特别检察厅厅长,直接领导“两案”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起诉、审判“两案”,这是新中国法治历史上的重大事件,海内外高度关注。他认真履行法律职责,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公诉,使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受到法律追究。

黄火青检察长在任5年,是新时期人民检察开始起步并取得瞩目成绩的5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参与平反和纠正“文革”时期的冤假错案40余万件,严惩刑事犯罪活动开始向纵深发展,四级检察机构全部得到恢复,为履行各项检察职责奠定了基础。广大检察干部投入很高的热情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办案能力,履行法律职责的信心不断增强,检察工作开始走上正常发展的轨道。

1985年春,组织把我从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调到办公厅工作,有机会为杨易辰老检察长和其他院领导服务,参与杨易辰老检察长的讲话、报告的起草工作,陪同老人家到新疆、青海、甘肃、宁夏、黑龙江等地调查研究,一直到杨易辰老检察长卸任。3年时间里,得到老人家很多教诲,受益良多。

杨易辰同志1914年出生于辽宁法库。他从学生时代起就积极投身革命运动。1935年,他在北平中国大学法科读书时,参加了著名的“一二九运动”。193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爆发后,他奔赴冀南抗日前线,参加领导根据地军民反“扫荡”、斗汉奸、搞生产,不仅巩固了原有根据地,而且开辟了新的根据地。抗日战争胜利后,他受命带领地方干部团赴东北工作,有力地支持了东北境内的解放战争。东北解放后,他先后被任命为辽北省政府副主席、辽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主席和省委书记。1954年8月,东北区划调整后,他调任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委书记处书记。“文革”中受到残酷迫害。粉碎“四人帮”后,中共中央任命杨易辰同志为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他领导和组织了全省平反冤假错案工作,旗帜鲜明地拨乱反正,全面落实党的干部工作政策,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1983年6月,杨易辰同志当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手恢复重建不久的检察机关,他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严打”的重大决策,带领全国检察机关全力投入中央统一部署的“严打”斗争中。他要求全国检察机关与其他政法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又注重从检察环节履行监督职能,防止错捕、错诉案件。根据他的指示,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出20个工作组,到各地调查情况、指导工作,帮助和引导各级检察机关正确掌握“严打”斗争的法律政策界限,检察机关办案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面对改革开放后经济领域犯罪日益严重的现象,他提出在绝不放松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把打击经济犯罪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依靠群众力量,加大查办力度,尤其是在经济犯罪猖獗的地区,要把打击经济犯罪放在首位。他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注意发动人民群众举报犯罪,要把公民的民主监督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他把法纪检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犯罪和渎职犯罪案件,认真处理公民的控告、申诉,纠正建国以来遗留的冤假错案3.1万件,切实保护了公民合法权益。根据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他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各项相关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法律监督功能完备、富有效力、与整个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相协调的检察制度。他高度重视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并重,大力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着力打造一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刚正不阿、秉公执法”的检察队伍,为检察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在他的努力和推动下,检察官实现了统一着装,提升了检察队伍的整体形象,强化了检察官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仪式感和庄严感。

杨易辰老检察长是一位坚强、无所畏惧的人,是一位真实、善良、性情、幽默的长者和领导。他喜欢练武功和读武侠。许多年来,我们这些曾经在他身边工作过的同志一谈到杨易辰老检察长,景仰怀念之情溢于言表。

1988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复之同志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88年11月,组织安排我担任刘复之同志的法律秘书和党组秘书。由于工作关系,我与刘复之老检察长有了更多的接触,陪同他到广东、福建、河南等许多地方视察工作和调查研究,协助他起草文稿和处理相关的业务工作,直到1993年春刘复之检察长卸任。

刘复之同志1917年3月出生在广东梅县一个华侨家庭,17岁时子承父业,到香港学做生意,阅读了大量进步刊物,接触了新的社会思潮,增强了关心国家兴亡的意识。1937年10月,他放弃了香港稳定安逸的生活,积极投身革命,经地下党介绍,历经两个多月辗转北上延安,参加了人民军队,走上了抗日战场。从1938年10月起,他先后担任朱德、刘伯承、邓小平同志秘书,随军转战太行山、冀南平原和晋察冀地区抗击日寇。解放战争时期,他参加上党战役,打击敌伪残余势力;参加山东阳谷县土地改革。新中国成立后,先后担任公安部副部长等职务,积极参加镇压反革命运动。“文革”中遭到林彪、“四人帮”的迫害,被关“牛棚”。粉碎“四人帮”后重新工作,先后担任文化部常务副部长、党组副书记等职务,组织开展文化系统全面清除极左路线流毒和影响,为一大批文化、文艺界在“文革”中遭到诬陷迫害的人士平反昭雪。1982年4月担任司法部部长后,他力主创办中国政法大学并亲自兼任校长,对培养法律人才表现出强烈的紧迫感、责任感。他积极推动恢复中国法学会,认为法制事业要理论先行。1983年4月至1985年9月,任公安部党组书记、部长。之后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兼秘书长。

1988年4月,71岁的刘复之同志接受新的任命,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他给自己立下了“安定团结,稳步前进”的八字方针。他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反贪污贿赂工作,积极推进检察机关体制机制改革,惩治贪污贿赂、打击刑事犯罪、狠抓办案质量、推广举报工作,推动反贪污贿赂立法等,使检察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

1988年下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调整了检察工作的部署,突出把反贪污贿赂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刘复之同志强调,要把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作为打击经济犯罪的头等任务,“不能光抓耗子,更要敢抓老虎”。他领导创建了检察机关举报制度,举办了首次全国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侦查工作会议和惩治贪污贿赂展览;制定了首个反贪污贿赂的“检察解释”,即《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工作细则(试行)》;将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厅改名为贪污贿赂检察厅;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反贪污贿赂专题报告。通过一系列重大举措,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取得了重要成绩。

在重视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他提出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保障社会治安,维护安定团结。要求各地检察机关把杀人、抢劫、爆炸、盗抢枪支、持枪作案、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以及各种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和团伙犯罪列为打击重点,提前介入,抓准证据,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

他十分重视办案质量。强调查办贪污贿赂案件一定要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必须实事求是,不准“拔高、凑数”。要求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以身作则、依法办案。他也特别重视检察机关的自身监督,把建立内部制约机制作为检察改革的重点,内部实行分权管理,全国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升。

刘复之检察长在任的5年,检察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了政治部,增设了民事行政检察厅、技术局、计划财务装备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筹备成立了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现为“国家检察官学院”);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特约检察员制度和专家咨询委制度;成立了中国检察出版社、中国检察理论研究所,创办了《检察日报》。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都得到了明显加强,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作出了突出贡献。

刘复之检察长在任的5年,创造性地把检察事业推向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他坚定果敢,富有远见卓识。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始终着眼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着眼国家法治建设大局,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他既十分严厉又非常宽容善良。他培养教育了一大批政法战线的栋梁:张思卿同志,是刘复之老检察长的继任者,后来又任两届全国政协副主席;肖扬同志,后任司法部长和两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都是刘复之同志任检察长时的得力助手,都是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在刘复之老检察长身边工作近5年,受到他的教育,从他身上学到的做人做事的道理,使我终生受益、终生难忘。

如今的检察机关,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几十年的磨砺和锤炼,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完善,已经成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维护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力量。此刻,我们应当向黄火青、杨易辰、刘复之等老一代检察前辈致敬!我们要缅怀他们,学习他们,更要使他们的精神发扬光大。

——学习他们坚如磐石的理想信念。黄火青、杨易辰、刘复之同志从青年时代起就追求革命真理,关心国家兴亡;他们都是从战火中走来,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历经革命斗争的生死考验,在血与火的淬炼中成长为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他们在半个多世纪的革命生涯中,无论情势多么复杂、环境多么险恶、处境多么艰难,都始终忠诚于党、不忘初心,即便是在遭受错误批判和不公正待遇时,仍心系国家和人民。黄火青同志被选举为恢复重建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第一任检察长后,着手起草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有人对检察工作要不要坚持党的领导有疑虑。他坚定地表明态度:“坚持党的领导这不是一个一般问题,是个原则问题,是不可以争论的。”“文革”期间,刘复之同志被关押一年多,患上严重的神经衰弱症,一度出现幻听幻视,但他在监房中还在用炭化的火柴棍做学习笔记。杨易辰同志在80高龄时亲笔写道:“我是一个入党50多年的老党员,在党的领导下,为民族的解放,为社会主义的建设和为国家的富强奋斗了几十年,不论遇到什么困难,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的信念,从未动摇过。”他们的内心独白和实际行动,诉说着革命战士一生的坚守和忠诚!民族解放、国家独立、建设民主法治富强美丽的人民共和国,是他们一生的信仰和追求。

我们学习他们,就是要以他们为榜样,坚持不懈地强化理论武装,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检察人的贡献。

——学习他们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黄火青、杨易辰、刘复之同志,都在新中国成立后长期担任重要领导职务。他们抱诚守真、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坚持真理,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黄火青同志主政天津期间,使这个长期被帝国主义、国民党反动派和封建势力分割控制的地区,迅速恢复和发展了生产,改善了人民生活,稳定了社会秩序。杨易辰同志在黑龙江工作30年,尽心竭力造福人民群众、巩固祖国边防,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1978年6月,杨易辰同志以“敢为天下先”的大无畏精神,旗帜鲜明地支持真理标准大讨论,响亮地提出“文革”前的黑龙江省委是红的不是黑的,使一大批“文革”中“靠边站”的有党性有丰富经验的老干部回到了一线岗位。刘复之同志长期担任中央国家机关领导职务,对新生事物总是充满热情,在革命生涯中留下许多力推改革的印记。在担任司法部长、公安部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期间,人们对他最突出的评价是:有胆有识,无私无畏。

我们学习他们,就是要以他们为榜样,强化责任意识,勇于负责、敢于担当,面对重大政治考验旗帜鲜明、挺身而出;站在时代潮头,把改革作为破解难题的根本出路,努力做到以变应变、以新应新,推动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学习他们信守法治的职业忠诚。黄火青、杨易辰、刘复之同志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都始终不渝地信守法治、秉公执法、敢于监督,带领全国检察机关坚决维护法律权威,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在打击刑事犯罪中,黄火青同志在强调要认真贯彻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方针,纠正打击不力的同时,提出要特别注意防止离开法律规定,随意加刑的情况。杨易辰同志下到基层,亲自处理案件,遇到阻力时,他坚持原则,力排众议,最终使犯罪的人受到追诉。他经常告诫检察人员的一句话是“敢于碰硬”。1992年8月,在刘复之同志的领导下,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撤销了一个著名建筑结构专家和“纠偏大师”的受贿案,这起案件各界极为关注,定性意见上的分歧最终得到了统一,使错误得到纠正。

我们学习他们,就是要以他们为榜样,永远把对法治的信守作为基本的职业操守,永远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指南针,永远铭记检察人的监督职责,忠实履行“法律守护者”的责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学习他们始终不渝的为民情怀。黄火青、杨易辰、刘复之同志,都是有情怀的人,都是有大爱的人。他们热爱人民、服务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1978年3月,黄火青同志当选为检察长的公告刚刚见报,各地来信就早于检察机关的重建挂牌蜂拥而至。他多次与参加重建工作的同志说:“解决冤假错案是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之一,这就是为人民服务。”他开创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延续至今。杨易辰同志在黑龙江工作期间,每年都要用1/3的时间深入基层调研。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后,他不顾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先后到近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查研究,亲自在大街边摆桌接待群众来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刘复之同志在任期间,领导创建了检察机关举报制度,将依靠群众的理念更深入地贯彻到检察工作之中。

我们学习他们,就是要以他们为榜样,坚持立检为公、司法为民,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我们是不是“人民”检察院的根本标准。

——学习他们公而忘私的高尚品格。黄火青、杨易辰、刘复之同志,都是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政法机关领导人,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他们严于律己,对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树立了共产党人的光辉形象。他们知人善任,在培养使用干部方面留下很多佳话。他们一生热爱学习,离休后还保持求知若渴的状态,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

我们学习他们,就是要以他们为榜样,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努力做有思想、有品格、有境界的人,永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在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四十周年这样一个历史节点,追忆检察前辈的革命生涯、检察往事,缅怀他们的功勋伟业,是为了弘扬和传承他们的精神和风范,把老一辈检察人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护好国家法律,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尽职尽责,不辱使命。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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