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检察官推荐|湖北恩施:“案-件比”倒逼司法办案水平提升
时间:2019-11-27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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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察官推荐

【湖北省恩施市检察院】

“案-件比”倒逼司法办案水平提升

二级大检察官、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晋

“案-件比”是最高检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直接客观反映了检察机关办案环节的质量、效率、效果。恩施市检察院紧紧围绕“案-件比”查差距、补短板、求突破,以问题为导向,倒逼办案质效,深耕细作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环节各领域各方面。通过优化检务管理、畅通案件流转、提升履职能力,有效减少案件的“件”数,全院刑事案件“案-件比”由1:2.59降到1:1.55,整体办案质量稳步提高,有效减轻了群众讼累,提升了检察监督权威和公信力。

“一人一卡”推进检务管理优化高效。该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创新推行“一人一卡”制度,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制定《员额检察官“案-件比”明细卡》,精准统计全院员额检察官个人审查起诉、不捕申诉、退回补查、发回重审、刑事申诉等数据,每月对员额检察官个人退补数、延期数、未结数等核心数据情况进行通报,促进员额检察官实时动态掌握自身“案-件比”情况,认真查找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各自业务中影响数据指标的弱项,并记入检察官司法档案,作为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依据。以此督促办案人员牢固树立“案-件比”意识,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的司法办案理念。

打好“组合拳”确保案件流转有效顺畅。诉讼程序的良性运转是达到最佳“案-件比”的关键一环。该院认真履行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主导责任和监督职能,从检察一部、检察二部选派检察官定期到派驻市公安局检察室轮流值班,参与办案人员案件讨论,对案件的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建议,并与公安机关沟通交流达成共识。在案件受理环节,由案管部和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官先行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核,对案件材料存在瑕疵、案件事实不清、案件证据严重不足的提前阅卷,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后再行移送,从源头上严守案件“进口关”,降低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率。同时,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优势,检察官随时督促侦查机关补充证据、完善证据,持续进行动态跟踪监督,确保起诉证据收集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减少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次数。目前,该院案件一次退补率由去年同期43.18%下降为10.71%,二次退补率由去年同期13.63%下降为5.95%。此外,该院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精准量刑为核心目标狠抓落实,提高检察官精准量刑水平,把好案件“出口关”。目前,该院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71件358人,占同期受理案件的89.5%,已判决案件量刑建议采纳率为100%。

“阳光检察”提升检察履职能力。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质量指标评价管理是否有效果,直接取决于人民群众是否满意。该院将人民监督员案件质量评查、现场监督办案、旁听庭审作为常态化工作机制,邀请人民监督员随机抽取案件就法律适用、文书规范和司法行为是否规范进行评查或实地查看办案情况、旁听观摩公诉案件庭审,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案-件比”数据,发放《检察工作征求意见表》及时收集反馈意见,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规定10日内由检察官逐条作出书面回复,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将每一条监督意见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 冉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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