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修复生态可从轻处罚?最高检: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时间:2019-02-14  作者:单鸽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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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2月14日电(见习记者单鸽)“2018年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的整体发展态势,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快速发展。”今天上午,在国新办召开的中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张志杰总结说。

最高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5095人,比2017年上升了51.5%;起诉42195人,比2017年上升了21%。“这个幅度很大。”张志杰表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罪名也相对集中,滥伐林木犯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两类犯罪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的50%。

“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也上升迅猛。”张志杰介绍说,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批捕非法采矿案件人数和案件数与2017年相比分别上升了190%和145%。

记者注意到,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中,检察机关把生态修复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的表现,对积极自愿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检察机关可以从轻处理。有声音认为这是不是花钱买刑?对此,张志杰回应道:“我们惩罚犯罪,目的不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简单的刑事处罚,而是修复社会关系,使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呈现良性发展的态势。”

同时,他表示,坦白从宽,宽严相济,是我国基本的刑事政策,在刑事实体法中都有体现。2018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写进了刑事诉讼法。“这是法律明确的规定,作为司法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来办案。”张志杰说。

因此,检察机关对认罪悔罪,积极自愿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审查逮捕阶段,依照法律可以不批准逮捕;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确需提起公诉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从轻量刑的建议。

张志杰介绍了此前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案件。有一农民到山里盗伐林木几十方,通过检察机关的思想工作,这个农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认罪悔罪,积极自愿补种树苗,恢复植被。据此,检察机关依法提出了从轻量刑的建议。

“恢复性司法的探索,是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一个新的探索。”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表示,让当事人主动采取修复生态的行为,既是对他的法律责任的追究,同时又是对社会的积极引导。

“不是一判了之,一罚了之,一诉了之,而是让生态得到修复,让江湖之水依然清澈,让蓝天永远存在,这是我们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需求,也是我们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个落脚点。”张雪樵总结道。

[责任编辑: 刘家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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