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单设公益诉讼检察厅?最高检:落实中央深改委要求
时间:2019-02-14  作者:于潇 单鸽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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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2月14日电(记者于潇 见习记者单鸽)“中国共产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决定阐明,要以强化法律监督、提高办案效果、推进专业化建设为导向,构建配置科学、运行高效的公益诉讼检察机构,为更好的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提供组织保障。”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召开的中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回答了最高检单独设立公益诉讼检察厅的原因。

2018年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三次会议,决定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为落实中央深改委的要求,2018年8月,最高检党组成立公益诉讼检察厅的筹备组,推进相关部署。

2019年1月初,最高检首次公布改革后的内设机构设置,其中第八检察厅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

“公益诉讼检察厅筹建以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了很多工作,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胡卫列介绍说。

一是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公益诉讼检察厅筹建后,检察机关推动了在全国基层检察院实现公益诉讼办案的全覆盖,围绕关于落实中央打好防治污染攻坚战等重大国家战略,部署开展了一系列重大活动,对一批重要案件进行了督办。其中,最高检部署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实现了办案数量、办案规模比较大的增长。

二是推进制度机制建设,促进办案的规范化。检察机关加强了内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线索发现移送、办案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建设。上级检察院通过案件督办、领办、参办、提办等方式,指导和协调指挥下级检察院办案。“我们还指导地方检察机关,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和人大的支持,出台了很多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和规范性文件。”胡卫列表示。

不仅如此,最高检还加强与包括生态环境部在内等行政机关的合作,联合发布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意见,解决了公益诉讼过程中与行政机关共同面临的很多具体问题。检察机关还加强与法院的联系和沟通,以解决“两高”司法解释实施以来在实践当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

三是加强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和职业化建设。检察机关组建专业的办案团队与相关的专门机构,进行内部的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同时注意加强和其他部门在环境治理方面的交流沟通,强化提升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办案能力。

四是深化理论研究,凝聚更多的社会共识。“我们多次与理论学术界加强交流和沟通,推进一些专门学术机构的建设,总结提炼检察公益诉讼的特点规律,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理论建设方面真正系统化,为世界环境司法保护提供中国道路、中国方案。”胡卫列说道。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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