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三维|被遗弃女孩重回母亲怀抱
时间:2018-04-15  作者:范跃红 陈赟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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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下,曾被妈妈遗弃的小女孩悦悦(化名)牵着妈妈王某的手,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悦悦能够重回母亲怀抱,离不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和各方的努力。

2017年7月4日,王某带着三岁的悦悦从南京来到杭州龙翔大厦地下一层商场,趁女儿玩耍之机,她独自离开。随后,悦悦被商场商户发现并报警。

原来,王某长期独自抚养非婚生女儿,面临因户口问题女儿无法入学等难题,精神倍感压抑,便产生了遗弃女儿的想法。因涉嫌遗弃罪,王某被公安机关立案。案发后,上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案情,引导侦查取证,使证据在批捕阶段全部固定。

案发后,王某和悦悦都产生了心理问题,王某甚至一度想自杀;从未与悦悦一起生活过的生父多次联系检察机关,要求抚养悦悦;而王某父母要与王某断绝关系……面对这些问题,办案检察官任祎俊认为在惩治和教育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应围绕尽快帮助悦悦获得最有利于她健康成长的抚养环境和抚养方式开展工作。

随即,任祎俊联系了心理专家,对王某和悦悦开展心理矫治和疏导达11次60余小时。当王某转变态度提出要继续抚养悦悦时,心理专家对她进行心理评估,出具专业评估报告,为检察机关认定王某的社会危害性、是否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等提供参考。

任祎俊调查发现,王某的遗弃行为主要是怕父母知道自己非婚生子,颠覆自己在父母心中“好孩子”的形象。因此,获得父母谅解和支持是打开王某心结、继续抚养悦悦的关键。于是,任祎俊多次带王某父母与羁押在看守所的王某亲情会见,引导双方打开心结、修复矛盾;又带他们到福利院看望悦悦,增进祖孙之间感情,希望他们接纳孩子。

在审查逮捕阶段,王某情绪仍不稳定,上城区检察院对她采取了保护性逮捕强制措施。经过心理矫治、帮教等,到审查起诉阶段,王某基本恢复正常,她的父母也表示愿意与王某一起抚养悦悦。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后,该院将王某取保候审,并将悦悦从福利院接出,交由王某与她父母一起带回老家抚养。

考虑到案件特殊性,检察机关还与当地公安机关达成委托帮教协议,既考察王某是否遵守取保候审要求,又跟踪监督对悦悦的抚养情况。此外,上城区检察院积极与当地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沟通联系,悦悦的落户、入学等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检察机关还多次与悦悦生父沟通,促使他厘清抚养权归属与孩子健康成长的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解决了悦悦后续抚养问题。

今年3月,上城区检察院就王某遗弃案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最终依法作出最有利于悦悦健康成长的相对不起诉决定。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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