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为国家检察官学院2014年秋季班学员讲第一课
时间:2014-08-27  作者:高鑫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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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北京8月27日电(记者高鑫)“没有上级对下级作指示提要求的感觉,更多的是,一位理论深厚、学术严谨、知识丰富的学者,对学员的谆谆教导和殷切期盼。”这是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干警寿媛君听完开学第一节课后的感受。令这位80后既惊喜又兴奋的是,授课的是首席大检察官曹建明。 

  国家检察官学院2014年秋季开学典礼今天在北京沙河校区大礼堂举行。上午9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为主题,为参加培训的480余名学员讲授开班第一课。 

  “今天,非常高兴来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2014年秋季开学典礼。借此机会,我想和大家共同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有关问题。”简短、平易近人的开场白,迅速拉近了首席大检察官与学员的距离,而贴近实际的授课主题激发了学员的听课热情。 

  曹建明首先详细讲述了现代检察制度和人民检察制度的发展,比较了各国检察制度的特点,阐述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意义。随后,曹建明围绕我国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当前法律监督的重点工作;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发展根基等问题进行了重点论述。 

  在阐述当前法律监督的重点工作时,曹建明强调说,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这是对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一个最基本的要求。长期以来,政法机关对这个问题始终高度重视,采取了不少措施。这些年,检察机关也推动纠正了一批冤错案件。 

  “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大家都很熟悉了。中央专门宣传表彰了坚持不懈推动这个冤案平反昭雪的检察官张飚同志。要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我们就是要像张飚同志那样坚守职业良知和法治精神。”曹建明说。 

  曹建明还用自己读过的文章勉励学员坚守职业良知和法治精神。“台湾一位老法官翁岳生曾在一篇文章中写道:司法绝对要靠人民的信赖。司法最重要的是判决,如果对司法官没有信赖感,那么他作出任何判决,都会受到怀疑。”他语重心长地对学员说:“作为一名司法人员,要把执法为民作为最重要的职业良知,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 

  当前,随着新媒体迅速发展,一些重大、敏感案件很容易形成社会热点。“像这些年发生的一些重大敏感案件,案件一发生就容易成为社会热点,使政法机关面临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曹建明的这句话,激起学员的强烈共鸣,大家纷纷点头。 

  “过去社会舆论对检察机关是否批捕、以什么罪名批捕、什么罪名起诉,并不太关注,但现在成为高度关注的问题。”曹建明说,面对这些情况,我们必须保持十分清醒的头脑,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守护法治精神,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首席大检察官在讲课中,还引用了大量的数据和真实案例,来诠释检察机关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文明公正执法的重要性。 

  “如曹建明检察长所说,我们的干警本是为了惩治违法犯罪,最终却因为在执法办案中严重侵犯人权,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这样的事例警示大家,办案中必须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坚持严格文明公正执法。”前来参加第十四期修改后刑诉法实施专题研修班的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检察院干警尼玛琼达说。 

  上午12点,授课活动结束,礼堂里响起热烈的掌声。在3个小时的授课中,学员们认真聆听、详细记录、深入思考。来自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的孔红说,曹建明检察长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富有哲理,理论的高度、与现实结合的深度以及独到的见解,多处引发共鸣。 

  “这堂课非常充实,对检察制度,既有纵贯近一个世纪的历史回眸,又有客观全面的中外比较分析;对检察工作,既谈理念思路,又讲工作举措,还展望改革蓝图。特别是曹检察长不回避问题,用大量的案例、事件和数据指出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实值得我们警醒与深思。”参加培训的湖南省石门县检察院干警唐明华深有感触说。 

  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县检察院的蒋红丽表示:“这次授课使我在思想和心灵上接受了一次洗礼,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对检察人员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应当肩负的历史使命有了更深刻的领悟。” 

  (原标题:国家检察官学院2014年秋季开班 首席大检察官讲第一课)

[责任编辑: 谢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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