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以扎实举措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时间:2014-05-16  作者:王治国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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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检院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讨论王岐山同志关于“两个责任”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曹建明强调

  以务实作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以扎实举措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本报北京5月15日电(记者王治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讨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近期关于“两个责任”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措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高检院和地方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务实的作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以扎实的举措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之中。

  曹建明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创造性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要论断后,王岐山同志多次就落实“两个责任”发表重要讲话,近期又专门对高检院党组落实“两个责任”作出重要指示。这些讲话和指示,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完全符合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为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高检院和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党组要清醒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曹建明强调,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有责任就要有担当。各级检察院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要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检察队伍建设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考核,决不能只重分管业务不抓党风廉政、只看业务指标不抓惩治腐败。各级检察院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掌握和认真分析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决防止和纠正好人主义、不敢担当和形式主义,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

  曹建明指出,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务实。检察机关作为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保持对自身腐败问题的零容忍,坚持抓早抓小,对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等执法犯法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加大对外公开力度,加强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决不能出现“灯下黑”。要把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始终贯彻整风精神,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问题,要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打好改进作风的持久战。

  曹建明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理念,始终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敢于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要紧紧围绕领导干部的用人权、决策权、财经权和管理权,针对容易发生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继续狠抓《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关于规范检察官与律师交往行为的暂行规定》等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严密制度的笼子。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主动接受干部群众评价和监督,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和“带病上岗”,切实履行好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曹建明强调,高检院机关作为全国检察机关的领导中枢,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抓好机关党的建设,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做好示范。各级检察长、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必须承担起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及身边人,带头严格要求、带头自觉接受监督,当好廉洁从检的表率。

  曹建明指出,各级检察院党组要全力支持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积极协助院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在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中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据悉,高检院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指导意见和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和细化责任内容和履责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同时,高检院还将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督察、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各项工作的重要内容,以更好地推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编辑: 高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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