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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7月21日,高检网、正义网邀请到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向明,在线与网友介绍朝阳区检察院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采取的举措。[图文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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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结合检务公开的要求,区分不同情况、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方式、利用不同手段,来公开检察信息,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主动公开检务受到博友“点赞”

  比如对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拟作不起诉的案件、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的拟作不起诉案件、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对于涉及民生、民利等拟作出不予支持抗诉或不予提出检察建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等,要采取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尝试组织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公开听证等形式,向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等特定人员公开。我院还尝试通过网站、微博等发布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公开听证的信息,主动邀请“外部监督委员会”观摩公开审查和公开答复过程等。

  日前,有十多位博友走进朝阳区检察院,参加“法律博客博友基层行”活动。而且,我院已多次借此形式向博友主动公开检务。博友基层行活动结束之后,有博友专门撰写博文对我院的严格规范执法“点赞”。

  新闻发布会成为深化检务公开的重要途径

  我们院每年会举行多场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已经成为我院强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我们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及时向社会通报院里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目的是想通过这种形式回应社会关切。

  今年4月份,我们召开的打击涉毒犯罪新闻发布会,现场通报了近三年打击涉毒犯罪的整体情况,具体介绍了涉毒犯罪案件呈现出的特点,例如:交易微量化、手段多样化、再犯罪严重化等特点,深入剖析了涉毒案件多发的原因,并且表明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涉毒犯罪的态度。另外在这次发布会上,我们还通报了备受社会关注的李代沫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的阶段性进展,通过这种形式满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法律文书质量将会受到公众的检验
    我院在法律文书质量方面一直非常重视,最近这些年,主要在三个方面做了工作: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各个业务部门细化检察人员、书记员在保证法律文书质量方面承担的责任,规定处长和内勤在法律文书的备案以及发出文书的环节进行监督。二是规范写作。案件管理部门将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终结性法律文书,在文书公开前进行评查。我院还将对终结性法律文书的模板进行规范完善,突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目前这项工作的研究工作已经完成了。同时,在文书的送达、告知等方面将进行规范。三是积极开展培训。通过法律文书评比、讲评、考核反馈等形式积极开展培训,注意运用好评比结果,将优秀的审查报告上传到内网上,供全院干警学习、借鉴,对质量不高的审查报告,也要求大家提出纠正意见。
王向明检察长做客高检网访谈

  我院还开展了深化规范执法研究,要求各部门梳理新刑诉法实施中的问题,研究问题成因与解决方案,制定相应的执法规范,比如:律师权益保障、刑事专项行动法律监督、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等。

  开展执法规范化研究工作

  早在2007年,朝阳院就率先在全市成立案件督察办公室,当时主要采取的措施是,抽调资深检察官对全院案件进行评查。今年,朝阳院做了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开展执法规范化研究工作,制定了《关于开展深化规范执法研究,加强检察业务建设活动的意见》,要求立足全院工作实际,深入剖析、全面梳理制约规范执法的制度性、机制性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从深层次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各部门全面梳理、排查在法律适用、证据运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执法办案部门每年至少对2个问题开展研究,拟定选题不少于3个,为执法办案提供支持保障的部门,每年至少对1个问题开展研究,拟定选题不少于2个。

  各业务部门成立由部门负责人牵头的研究小组,制定研究计划,明确研究思路,确定研究分工,在今年三季度之前形成研究成果,并积极推进成果转化,制定执法守则、办案规范、工作制度。相信在此基础上,年底前将形成一套整体执法办案规范。今后,各个部门按照这些规范去工作、开展执法办案工作,我觉得执法规范化跟以往相比,将会有一个明显的变化。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更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朝阳院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落实《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规定》,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通过法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对全部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教育改造条件等,进行社会调查。采取有针对性的询问、审理、执行方式和教育挽救措施。

  我们在工作当中每次讯问涉罪未成年人时,做到均有法定代理人或其他合适成年人在场,以此保证涉罪未成年人能够充分行使诉讼权,我们还制定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实施办法》,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通过法制课堂、参加公益服务等形式进行监督帮教,帮助其更好地回归社会。同时,还实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主要目的避免给其在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带来负面影响。

  创新建立社会调查员出庭制度

  作为新刑诉法规定的社会调查制度的完善和补充,更重要的是将社会调查报告关于量刑事实的部分,通过提交法庭,经过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程序等庭审活动,为法庭正确的对涉罪未成年人量刑和后续更好的帮教工作,提供重要的依据。为此,我院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合作,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调查和帮教工作,由其“心声社会工作事务所”的司法社工,开展社会调查和参与帮教工作,并出庭对社会调查情况向法庭阐述。

  仅2013年的一年时间,我院就开展社会调查192人次,数量是很多的。其中,社会调查员出庭35次,共对44名未成年人做出不批捕决定,对41名未成年人做出情节轻微不起诉处理,7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经过我院社会调查后做出相应处理的未成年人中,3人考上了理想的大学,5名被判处缓刑的孩子回归了校园,3人走上了工作岗位。

  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力

  按照法律规定,我们院为规范律师接待工作,制定了《律师接待工作暂行办法》。为保障律师的案件知情权,配备了自助查询机方便律师查询案件进度、案件承办人、强制措施采取时间等基本情况。为保障律师阅卷权,建立阅卷电话预约制度,并指派专人负责接听,开发案卷电子影印系统等现代化设施取代传统卷宗复印,免费供律师使用,对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便利条件。

  在听取律师意见方面,规定由两名检察官在律师接待室听取律师意见,意见内容记录在案,随后案件承办人要对意见认真审查和核实,并要求在法律文书中说明是否采纳律师意见的情况和理由。针对有律师反映朝阳区看守所律师会见场所不完善、存在倒卖会见号的情况,我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朝阳区公安分局非常重视,朝阳看守所依检察建议对违规行为进行了整治,并加快推进对原有律师会见场所的改扩建工作。通过开展这些工作,律师对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还是给予了肯定。

  注重流程监控 促严格规范执法

  我院重视对侦查机关和部门证据收集合法性的审查,通过查看犯罪嫌疑人入所体检登记、调取同步录音录像等方式,全面调查核实非法取证线索,近几年未发现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问题。对于侦查机关或者部门收集证据不符合法定程序的,通过退回补充侦查要求侦查机关进行补正。对侦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执法检察建议加以纠正。

  我院积极拓展侦查监督范围,探索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公安机关刑侦支队、派出所等一线执法部门,规范其取证、执法行为;同时加强对侦查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等刑事专项活动的法律监督,针对刑事专项活动中可能存在的追诉范围不当、证据标准不严等侵犯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通过对刑事专项行动的源头参与,引导侦查取证,加强专项监督。

朝阳区检察院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我们的规范执法工作做到了三个结合。一是规范执法行为与新法实施相结合,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与办案管理科学化相结合,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与检察改革相结合。

  规范执法行为与新法实施相结合

  所谓规范执法行为与新法实施相结合就是以新修改的刑诉法实施为契机,从进一步规范各诉讼环节执法行为入手,建立健全办案机制。

  新法颁布之后,我院认真梳理检察机关新增职能,并完善相关办案机制,比如为贯彻刑事诉讼法关于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要求,我院单独或会同其他有关单位(比如公安、法院)制定了17个规范性文件,其中,涉及犯罪嫌疑人权益保障的5个,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6个,涉及被害人权益保障的2个,涉及律师权益保障的4个。

  今年年初,我院还开展了深化规范执法研究,加强检察业务建设的专项活动,要求各部门围绕执法办案的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等工作目标,梳理新刑诉法实施中的问题,研究问题成因与解决方案,制定相应的执法规范,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从源头上解决随意执法、粗放执法等问题。各部门共提出需完善的工作30余项。

  规范执法行为与办案管理科学化相结合

  细化执法工作目标,建立检察工作目标评价体系。各部门通过对几年来执法办案情况的横向纵向分析,结合全市业务考评要求,科学制定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量。同时围绕工作目标的完成,各部门要综合运用学习培训、开展专项工作、内部绩效激励、跨部门协作等措施推进队伍管理、执法办案行为的规范和案件质量的提高。

  案件管理部门负责目标的检验,定期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并向院党组汇报。检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将纳入个人、部门的年终评优评先依据中。

  细化内部各部门执法协作配合要求,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亩。比如侦查监督部门建立了与公诉部门的工作衔接制度,侦查监督部门要了解案件的起诉、判决情况;公诉部门要将起诉、不起诉和判决情况及时通报侦查监督部门;对批准逮捕但需要补充证据的案件,侦查监督部门要将补查提纲提前移送给公诉部门,公诉部门在审查起诉时,要核实侦查机关对于前期侦查监督部门提出的补查提纲的落实情况,通过这种方式共同提高批捕案件、起诉案件的质量。

  细化执法标准,促进执法统一。我院结合执法办案情况组织召开了由法官、检察官、警官、法学专家、社会人士参加的研讨会; 执法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积极向上级机关请示汇报; 近年来,朝阳院加强执法办案中典型、疑难案例的研究,形成案例分析报告后上报市检察院。

  规范执法行为与检察改革相结合

  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对检察改革工作作出了部署和要求,我院是高检院确定的17个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的核心是,要建立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检察院的要求和部署,我们院在这方面主要围绕三大机制建设做了一些工作,一是权力运行机制、二是监督制约机制、三是职业保障机制。

朝阳区检察院今年做了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开展执法规范化研究工作,制定了《关于开展深化规范执法研究,加强检察业务建设活动的意见》。

三大机制建设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我院今年年初将规范化执法、内部协同发展、工作目标评价三项工作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内部协同发展是指该院出台的《内部协同发展制度》,该制度是为了进一步理顺部门间工作关系、优化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增进部门间协作配合,打造全院工作一盘棋的格局而出台的。目标评价工作主要是指该院建立的检察工作目标评价体系,目的是全面提升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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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万钧:严防涉农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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