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法行为与办案管理科学化相结合
细化执法工作目标,建立检察工作目标评价体系。各部门通过对几年来执法办案情况的横向纵向分析,结合全市业务考评要求,科学制定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量。同时围绕工作目标的完成,各部门要综合运用学习培训、开展专项工作、内部绩效激励、跨部门协作等措施推进队伍管理、执法办案行为的规范和案件质量的提高。
案件管理部门负责目标的检验,定期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并向院党组汇报。检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将纳入个人、部门的年终评优评先依据中。
细化内部各部门执法协作配合要求,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亩。比如侦查监督部门建立了与公诉部门的工作衔接制度,侦查监督部门要了解案件的起诉、判决情况;公诉部门要将起诉、不起诉和判决情况及时通报侦查监督部门;对批准逮捕但需要补充证据的案件,侦查监督部门要将补查提纲提前移送给公诉部门,公诉部门在审查起诉时,要核实侦查机关对于前期侦查监督部门提出的补查提纲的落实情况,通过这种方式共同提高批捕案件、起诉案件的质量。
细化执法标准,促进执法统一。我院结合执法办案情况组织召开了由法官、检察官、警官、法学专家、社会人士参加的研讨会; 执法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积极向上级机关请示汇报; 近年来,朝阳院加强执法办案中典型、疑难案例的研究,形成案例分析报告后上报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