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北塘区:“1+3+X”新模式规范取证流程
时间:2015-11-24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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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龙平川/卢志坚/通讯员刘梅珍 茌远昌)“请侦查人员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进行核查,并及时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检察院干警依照该院与公安机关联合出台的《及时补强证据暂行办法》,向公安机关在取证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规范司法行为进行提醒。

  这正是在“1十3十X”模式运行下的取证工作常态。为了规范侦查机关在调查取证和证据补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北塘区检察院2013年5月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出台了上述《办法》,并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了多次补充完善,最终形成了“1十3十X”模式,进一步规范了取证流程。

  “1十3十X”模式,即依托《及时补强证据暂行办法》,借助《批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情况登记表》《不批捕案件补充侦查情况登记表》《直诉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情况登记表》等3份流转表,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及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形成多篇《捕诉案件情况通报》。自该模式推广以来,该院今年前三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办案效率提高15%,延长办案期限案件下降20%,退查案件下降30%。

  《办法》规定,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将根据案件情况不定期举行检警联席会议,对辖区内多发类案证据收集的共性问题开展交流和探讨,明确取证要求,将监督关口进一步前移。同时,《批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情况登记表》《不批捕案件补充侦查情况登记表》《直诉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情况登记表》等3份流转表,将作为收案的重要依据,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检察机关将不予收案。

  不仅如此,为了督促侦查机关对不规范取证行为进行整改,该院还定期向公安机关通报相关案件的反馈情况,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则直接向具体办案人员进行通报,督促其进行整改。“依法收集证据真是马虎不得!”曾在《捕诉案件情况通报》中受到点名批评的刘警官感慨道。今年以来,该院先后编发5期《捕诉案件情况通报》,均得到了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相关问题也得到了及时整改。

  “一个办法、三份表格、多篇通报,‘1十3十X’证据把关新模式有效增强了民警规范取证、依法取证意识。”北塘公安分局法制科科长李明说。

  (原标题:打好“组合拳”严把证据关 无锡北塘:“1+3+X”新模式规范取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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