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郑硕成)日前,60多岁的韩庆忠老人在领到广东省化州市检察院为其申请到的刑事被害人救助金后,特意来到该院表达谢意。
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搭建司法救助平台,整合资源成立了司法救助工作组。在控告申诉部门设置司法救助窗口,制作了司法救助流程图册和简易的司法救助申请表。在工作中,发现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可先口头申请司法救助,后提交困难证明材料,经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即时予以登记立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而且,对行走困难或未成年的当事人,将救助工作体现到上门立案、协助填报申请等便民方式上。
变坐等申请式的被动式工作,改为主动启动救助程序。该院控申部门强化与办案部门的联系,及时搜集侦监、公诉等部门办案中的线索,互通信息,全面掌握刑事被害人的情况,对生活陷入极度困难的刑事被害人,主动提出救助。对于超出职能范围的司法求助,该院主动与司法、财政、民政、社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救助工作协调制度,构筑特困群体保障机制和社会救助保障机制。特别是对涉及老人、妇女、农民工等难以追索赡养费、劳动报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发现生活困难等情况的,他们会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将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和联动。据统计,2012年以来该院共对20多个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27万余元。
(原标题:变坐等申请到主动救助 广东化州: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