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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管理】北京丰台:“三个规范”优化律师接待工作
时间:2014-12-31  作者:赵晓星 黄飞 张东方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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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赵晓星 通讯员黄飞 张东方)“到你们丰台区检察院阅卷真方便,来一次就行了。而且阅卷设备先进,厚厚的卷宗几分钟就能速拍完毕,然后直接存储到U盘带走,既环保又高效。”近日,张律师在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阅卷完毕后,对该院律师接待员小崔说。

  2012年以来,丰台区检察院将律师接待工作统一纳入案件管理部门,通过规范律师接待平台、律师接待流程管理、律师诉求保障“三个规范”机制建设优化律师接待工作。

  该院全力构建律师预约平台、律师接待平台、律师阅卷平台等“三大平台”,其中“律师预约平台”具有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网络预约三种方式,实现了律师预约工作的全时段覆盖和立体化,并且实现律师仅需来该院一次即能完成业务办理目标,提高了工作效率;“律师接待平台”由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熟知刑事诉讼辩护与民行代理工作程序的检察官专职进行接待,在律师接待室设置了咨询区、阅卷区、会见区、等候区;“律师阅卷平台”设有多台高性能速拍仪、高速复印机等工作设备,能够满足多名律师同时阅卷,提高了律师的工作效率。

  为规范接待流程,2013年以来,丰台区检察院先后制定了《律师接待工作规定》、《辩护律师(辩护人)阅卷须知》、《听取辩护人意见管理办法》三个规范性文件。建立“律师预约台账”“律师阅卷台账”“律师查询台账”等律师接待业务台账,对律师接待各项业务工作进行归类登记。同时,该院还积极完善律师诉求保障机制,设立《律师意见簿》畅通律师意见反映渠道,对律师提出的申请会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需要案件办理部门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的事项,建立追踪监督服务制度,敦促办案部门及时回应律师诉求。

  近三年,丰台区检察院共接待律师8100余人次,其中接受律师业务办理预约申请1950余人次,安排律师阅卷1680余人次。感受到接待工作新变化的律师纷纷通过电话、信件、锦旗等方式向该院表达满意。

  (原标题:到院办理业务仅需来一次 北京丰台:“三个规范”优化律师接待工作)

[责任编辑: 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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