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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少勇:一个现代版“刀下留人”的真实故事
时间:2014-12-26  作者:  新闻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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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库视频: 彭少勇]

   【个人简介

  彭少勇,男,汉族,1961年7月出生,1978年12月参加工作,河北徐水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1978年12月在徐水县医院参加工作,历任徐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易县检察院检察长,易县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定兴县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保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冀中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保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曾荣获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任保定市检察院反贪局长期间,保定市检察院反贪局荣获“全国十佳反贪局”称号。

  2014年,在办理顺平县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案件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对顺平县涉嫌故意杀人的王玉雷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向公安机关提出具体的补充侦查意见,最终缉获案件真凶,有效纠正和防止了一起冤错案件。此案的成功办理先后得到最高检领导、河北省院领导的肯定。2014年10月,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对河北省保定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纠正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错案作出报道,获得社会广泛好评。

  【先进事迹

  一个现代版“刀下留人”的真实故事

  ——记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少勇

  没有他的决断,一起重大冤假错案将无可避免;

  没有他的执着,真正的杀人凶手仍会逍遥法外;

  没有他的坚守,正义得不到伸张,法律会蒙羞......

  2014年10月,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对河北省保定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纠正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错案作出报道,获得社会广泛好评。

  “这是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环节依法履职,严格把关,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的一个好典型。”河北省检察院检察长童建明作出批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副检察长孙谦对此案也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在嫌疑人认罪的情况下,发现疑点绝不放过,通过检察建议查获真凶,如此典型案例是多年来少有的。

  纠正这起案件的主角,就是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少勇。

  “把好关,才能不冤枉无辜”

  “我感谢检察官。”这是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白云乡北朝阳村村民王玉雷的由衷之言,他感谢检察官帮他洗清了“杀人犯”的嫌疑。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的冤错案件能够在审查批捕环节戛然而止,未再进入下一个诉讼环节,造成更大的伤害,的确应该感谢在紧急关头敢于拍板作出不批捕决定的彭少勇。

  2014年2月18日22时许,王玉雷向顺平县公安局报案称,其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一男子躺在地上,旁边有血迹。3月8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王玉雷刑事拘留,3月15日,提请顺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3月18日,检察官提讯王玉雷,发现他右臂用石膏固定,供述不合常理。次日,检察官再次提讯王玉雷,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王玉雷翻供称人不是他杀的,是公安机关对其实施非法手段后迫使其作出的供述。鉴于案情重大,被害人家属和社会各方要求尽快惩治凶手的实际情况,3月21日,顺平检察院决定向保定市检察院请示汇报。

  听完汇报,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检察人员对是否批捕王玉雷产生分歧。有人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该不批捕;有人认为现有证据不能完全排除王玉雷作案嫌疑,应该批捕,否则将面临被害人家属上访、嫌疑人逃跑或者再次作案的风险。

  彭少勇没有急着表态。今年53岁的他有着近30多年的办案经验,曾办理过无数大案要案,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带出过“全国十佳反贪局”队伍。他说:“不能简单的拍板捕与不捕,既要坚持证据裁判,也要体谅被害者家属的伤痛;不仅要考虑公安机关办案的艰辛,更要认真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严把审查关口,做到不冤枉无辜不放纵坏人”。经过深思熟虑,他提出“三个不足信”:一是王玉雷有作案时间不足信。被害人尸检报告没有确定死亡时间,凭个别证言推断王玉雷有作案时间有问题。二是王玉雷有罪供述不足信。9次笔录,前5次不供,后4次承认有罪,但4次有罪供述中,对作案工具的种类、去向及作案时所穿衣物的供述无一次相同,也均未查实。作案工具与尸检报告中的“U”形创口不吻合。三是认定王玉雷有罪不足信。证实有罪的证据只有王玉雷供述。按照证据标准,彭少勇认为,这个案子达不到逮捕条件。可如果不逮捕,就必须放人,死者家属情绪激动,会不会上访?

  “只服从法律和事实,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彭少勇最终下定决心,对王玉雷不批准逮捕。

  3月22日,顺平检察院按照市检察院的意见对王玉雷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这一决定,就意味着王玉雷不是杀人犯。那么,真正的凶手又是谁呢?

  “引导侦查,给死者家属一个交待”

  为了尽快侦破此案,给死者家属一个交待,还当事人一个真正清白,检察机关迅速启动引导侦查机制。彭少勇提出两点要求:“一要穷尽一切手段,对遗留在现场的物证进行鉴定,获取有价值的客观性证据;二要适当扩大排查范围,追查是否有其他的真凶。”他带领办案干警研究出9条补充侦查意见:对现场提取的手套进行技术鉴定,继续追查作案工具的下落,进一步排查王伟与其他人是否存在矛盾等。

  根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提纲,公安机关迅速调整侦查思路,扩大排查范围,提取了13个重点可疑人员的血样进行DNA鉴定,并对案发现场遗留的手套进行鉴定,检测出另外一个人的DNA特征。经比对,认定该村村民王斌有重大作案嫌疑。王斌迅速被公安机关控制。归案后,王斌承认案发当天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带木棒的U型槽钢,杀害了曾经骚扰其妻子的被害人王伟,在与王伟争斗过程中将手套遗落现场。其妻的证言证实了他的说法。他妻子还说,案发第二天曾问丈夫,王伟是否是他所杀,王斌承认并向她讲述了作案过程。王斌清楚地指认了作案现场、逃跑路线,辨认了作案时遗落现场的手套和作案工具。杀人之后,王斌一直呆在家。让他没想到的是,后来警察竟然带走了同村的王玉雷。

  2014年7月7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批捕王斌。彭少勇立刻派人前往顺平指导办案,并对办案人员提出明确要求:“案子要办成铁案,不能再出错,这是对生者和死者都负责的态度。”

  检察机关审查发现:保定市公安机关提供检测的13份血样均未制作提取笔录,检材来源不明;沧州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未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文件等证据瑕疵。因证据获取程序不合法,彭少勇要求暂不对王斌作出批捕决定,建议公安机关重新提取王斌血样鉴定,补充沧州鉴定所和鉴定人的鉴定资质证明文件等。

  根据检察机关的意见,公安机关补充完善了相关证据。依法重新提取了王斌的血样送检,DNA鉴定结果与现场提取的手套上检出的DNA比对依然吻合。2014年7月14日顺平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批捕了王斌。

  此时,距离作出不逮捕决定已经是116个日夜,压在彭少勇心头的阴霾终于散去。

  “我要对得起检徽”

  个案的成功,与彭少勇过硬的业务素质密不可分。他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无数次与犯罪分子正面交锋、斗智斗勇,以超人的智慧和大无畏的胆魄,赢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

  2003年,他由定兴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调任保定市检察院反贪局任副局长。在反腐一线,他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踏实的工作作风、勤奋的工作态度、出色的工作能力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参与指挥办理了多起专案。每次接手办案任务,他都缜密谋划、因案施策,最终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2005年办理的航空证券范建华贪污、挪用公款案,涉案金额5.6亿元,乃是当年全国二号大案,受到高检院的肯定。

  2009年,保定一个看守所发生在押人员死亡事件。死者家属情绪异常激动,多次上访。围绕死者为何尸重仅37公斤、身上30多处伤情如何形成等尖锐问题,经媒体炒作轰动全国,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彭少勇负责彻查案件。他驻守办案点,每天听汇报、部署侦查,平均每天休息不到一个小时,最终查清案件事实,将罪犯绳之以法,死者家属深受感动并送来锦旗,有关舆情得以平息,案件受到高检院充分肯定。

  同事们说,“彭检走到哪里,哪里亮。”彭少勇思路敏捷,善于创新,能够干一行精彩一行。2013年刑诉法修改后,监所检察部门新增执行死刑临场监督职责,正在担任冀中地区检察院检察长的彭少勇一直思考着:如何履行好这项监督职能?他带领干警起草了《关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工作办法》,明确要求死刑执行前,监所检察部门应当向公诉部门了解案情,通知被执行死刑犯羁押地驻狱、驻所检察室临场监督,从制度上避免了执行错误。

  他分管的侦查监督、检务公开、两法衔接、综合治理、民行检察等多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最前列。他重业务、重队伍,培养出一批全国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全省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和民行业务标兵。

  然而,多年来同事们并不知道平时热情开朗,爱打乒乓球,很亲民很阳光的彭少勇,自身却承受着病痛的折磨,五十出头的他因脊髓空洞症手术去除枕骨4cm×4cm、右半身痛觉和温觉完全丧失、膝盖半月板磨坏不能爬楼梯、每半年要碎一次肾结石……

  这就是彭少勇,一位在办案中淬火锤炼彰显赤胆忠诚,在工作中锐意进取诠释责任担当,在监督中秉持正义忠实履职,用精湛的业务素养和智慧谱写惩恶扬善公平正义歌的检察官。

  【个人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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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谢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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