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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桂琴:温情执法 守望公平正义
时间:2014-12-26  作者:  新闻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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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库视频: 刘桂琴]

 

  【个人简介】

  刘桂琴,女,48岁,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检察院控申科科长,曾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人民满意十佳检察官”、“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控申接待员”、“中原卫士”、“全省创先争优党员之星” 等称号,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十年来,她接待来访群众3200余人次,办理举报初核、刑事申诉、刑事赔偿、信访案件170余件,没有发生一起因处理不当或处理不及时引发越级上访事件,被誉为“温情执法者”。在平凡的控申接待岗位上,她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带着感情接待群众,让来访群众感受到亲人般的温暖;她心系群众,不遗余力排忧解难守望群众幸福。1%的希望用100%的努力,帮助郾城区裴城镇63名储户挽回损失80余万元;打开心结,合情解困守望和谐。5次上门家访,30余次的耐心劝导,让上访15年的王某在刘桂琴这里止住了脚步;有错必纠,执着地守望公平正义。办理的翟某申诉一案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刑事申诉十大精品案件”;帮扶弱者,用真情守望人间大爱。对不属于检察院管辖的案事件,她从不一推了之。帮助李延军老军人解决遇到的难题后,老人和儿子送来“恩重如山”的锦旗。她成功息诉集体上访案的做法被最高检转发。她负责的科室连续三届荣获“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先进事迹】

  温情执法 守望公平正义

  ——记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科长刘桂琴

  她总问来访群众,还需要什么;她总问自已,我还能做什么。10年间,接待来访群众3200多人次。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她将大爱在群众中传递,走过千家万户,像高耸的灯塔,标示着检徽的高度,用真情的光辉驱散了世俗的冷漠。那一颗颗冰凉的心,被她用自己的体温一点点捂热。

  她是一把弹奏和谐之曲的竖琴,法为琴柱,爱为琴弦。

  她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人民满意十佳检察官”、“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控申接待员”、“中原卫士”、“全省创先争优党员之星”等称号,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所在的科室连续三届被授予“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刹那感动,十年铸就爱民情怀。也许不少人认为,控申接待工作无非就是拆拆信、磨磨嘴、跑跑腿,没有建功立业的机会。但刘桂琴不这样认为,这缘于她的性格,也缘于十年前一位老人的一双眼睛、一双手。

  十年前,她在公诉科工作的时候,有一位老人,家里省吃俭用、东挪西借买了一台拖拉机,刚刚一个多月就被盗了。案件虽然很快告破,但拖拉机由于种种原因却没有追回来,老人和家人不甘心,到处跑着找。祸不单行,为了找车没人照顾的孙子在村里玩耍时掉在坑里不幸淹死,老人的心都要碎了。案件进入公诉后,老人又抱着一线希望过来问问能不能把车追回来。她一直看着老人,看着老人那颤抖的双手,是那样的粗糙,关节突起,还有那双眼睛,混浊的、带着血丝、带着泪花的眼睛,是那样可怜、那样无助。因解决不了该案的追赃问题,可怜的老人没再说什么,带着失望走了。

  看着老人的背影,刘桂琴的心揪得紧紧的。那一刻,她觉得群众是那么的需要帮助,而自己却有心无力。老人的那双眼睛、那双手却深深地印在了她的脑海中,成为无法忘怀的记忆。正是缘于这件事,她从到控申科接访的那刻起,对那些前来求助的、反映问题的困难群众,从来没有厌烦过,有的只是心疼。

  热心如火,真情融化心理坚冰。刚到控申科工作的时候,有人问她:“你当得了出气筒、受气包吗?”她知道,老百姓上访,大多是遇到了不公、不平、不明之事,要想让这些憋着一肚子委屈、不满、甚至怨恨的来访者满意而去,实在是件不容易的事。对待每次接访,她都能做到真情付出、热情接待,认真听取群众的诉求,像对待自己的亲人、朋友一样同情他们的遭遇,理解他们的焦虑,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让来访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亲人般的温暖。一天下午,三名来自偏远乡镇的群众代表来到接待室,情绪都很激动,对该院将群众举报的原村书记单某涉嫌盗伐林木一案第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表示怀疑,认为是检察院在有意偏袒犯罪嫌疑人。刘桂琴苦口婆心的给他们讲法律、讲办案的程序、讲退查的目的,不知不觉就到了晚上九点多,赶快为他们买来了烩面。看着三碗冒着热气的烩面,他们说话的语气缓和了许多,客气地说:“真不好意思啊,都耽误你下班了”。吃过饭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看着外面越下越大的雪,三个人显得很着急,刘桂琴明白现在早已错过了长途班车,赶忙上街帮他们拦了辆出租车,塞给他们100元钱。他们不好意思的说“真是谢谢你啊,给你添这么多麻烦,我们相信你,回去一定给群众解释清楚。”

  情系百姓,尽心竭力排忧解难。在接访中,遇到无论多么疑难复杂的告急访、集体访,她都能稳妥处理,只要解决问题有1%的希望,她就付出100%的努力,竭尽全力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三年前,裴城镇几十位群众来该院上访,反映自己把省吃俭用的钱存在裴城信用社代办员侯某处,侯某携款外逃,被抓获后已无力还款,而信用社不承认侯某的代办员身份,拒绝兑付群众的存款。听了群众的哭诉,刘桂琴急群众之所急,深入裴城信用社进行调查,终于查清信用社在实际操作中让联络员代替代办员为储户办理业务,应为其管理上的纰漏承担责任。随后该院依法改变对该案的定性,以挪用资金罪对侯某提起公诉,信用社承担连带责任。她又与公益律师联系,让律师全程无偿帮助群众到法院打民事官司。63名群众终于从信用社拿到了80万余元的存款。他们敲锣打鼓送来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锦旗。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成功息诉集体上访案的做法予以转发。

  有错必纠,执着捍卫公平正义。纠错难,纠自身的错更难。她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把好了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60多岁的翟某因对该院做出的对孟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服,来该院申诉,并说还要去省院信访。原来翟某与同村妇女孟某因琐事发生争执、殴打,致翟某轻伤。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后,经该院审查后认为双方均有过错,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做犯罪处理,做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犯罪嫌疑人孟某回去后,到处炫耀“不赔偿医疗费不是照样出来了吗?”对此,翟老汉气得直哆嗦,村里的群众也议论纷纷。受理翟某的申诉后,她主动与原办案部门沟通,对案件全面复查,经提交院检委会研究决定,撤销原不批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孟某依照法定程序批准逮捕。最后孟某积极赔偿了对方的医疗费,被法院判处了缓刑。

  在案件回访中,申诉人翟某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当地的群众也消除了以前对检察机关的误解,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此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十大精品案件。”

  注重方法,耐心疏导彰显和谐。从事控申接待工作以来,刘桂琴发现缠访、闹访都有一个共性:就是心理的真正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她通过人文关怀,帮助上访人解决一些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满足其心理需求,安抚其不平衡心理,最终达到息诉目的。王某和丈夫因占道经营,与城管人员发生推拉。半年后,其丈夫因病去世。王某以丈夫被打死,公安机关不立案,法院徇私枉法为由,长期上访。为此,她首先拉近与王某的距离,半年的时间里,她先后接待王某30多次,每次她都耐心地听、蹲下身子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协调,为她家修缮了房屋,办理了低保,又实行了2万元的一次性生活救助。面对这一切,老太太终于被感动了,她说:“闺女,我天天过来和你闹,啥难听的话都说了,你还对我这么好,我说什么也不能再为难你了,我再也不上访了。”15年的上访终于息诉了。

  扶危济困,真情诠释人间大爱。在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中,往往会遇到一些管辖不明,难以归口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刘桂琴从不“一推了之”,总是坚持多想办法,少讲困难,特别是对一些告状无门,需要帮助的老人和社会弱者,总是尽力为他们提供帮助,解决困难,化解困扰他们的心结。10年来,帮助130多名困难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郾城区商桥镇李延军,是个老军人,在1950年的海南战役中立过功。他来到我院接待室,反映他任护堤员时,根据协议应得20%的树木更新款和三亩堤内土地的承包权都被无故取消了。刘桂琴听明白他所反映的问题后说:“你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你可以到法院去反映一下”。由于他反映的问题不符合立案标准,法院没有受理,老人又回来了。对她说“我这事就没地方管了吗?”说完,无助的老人呜呜地哭了起来。看着泪流满面的老人,刘桂琴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她想他一定是受到了委屈、遇到了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随后,她和科里的同事一起深入到商桥镇,把护堤主任、修防段领导和老人召集在一起,通过协商,妥善处理了老人反映的问题,老人非常满意,一个劲地说:“谢谢你们这些好心人、谢谢检察院!”,并和儿子一起送来了上书“恩重如山”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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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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