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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少勇:“担当是检察官的职业素养”
时间:2015-05-27  作者:王丽丽 高融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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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宣部、最高检日前联合举办的“最美人物——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发布活动现场,记者见到了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少勇。

  这位从检36年的资深检察官,2014年拍板决定依法不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王玉雷,并引导侦查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真凶王斌,阻止了一起重大冤错案的发生。他还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持续追缴一起贪污、挪用住房公积金案巨额赃款,以坚持不懈的努力减少人民群众的经济损失。

  记者:今天我们重温了2014年那一次“果断的决策”,在您看来,网民给您投票是被什么打动了?

  彭少勇: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王玉雷刑事拘留,提请顺平县检察院批捕后,我们经过审查,最终下了决心,对王玉雷依法不批准逮捕。我们阻止了一起可能发生的错案,得到了网民认可,他们对公平正义非常关注、非常渴望。

  记者:“不批准逮捕”的法律规定仅仅是几个字,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它的分量有多重。不批准逮捕命案嫌疑人,检察官会面对怎样的现实压力?

  彭少勇:如果对王玉雷不批准逮捕,确实会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被害人家属严惩凶手的诉求,社会舆论的炒作,当时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以及和侦查机关工作关系上的压力。

  记者:重重压力之下,检察官是怎样工作的?

  彭少勇: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既是刑事诉讼的参与者,也是刑事诉讼的监督者,应当坚持以证据为核心来认定案件事实。对于不逮捕所引发的种种外在压力,我们只能直面。

  记者:最终证明,你们顶住了压力,以证据为核心办案是负责任的。

  彭少勇:是。只有这样,才能把住防止冤错案的底线。

  记者:我看到您在此前担任保定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期间的战功:办理航空证券范建华等人贪污、挪用公款案等,带出了全国“十佳”反贪局,被省院记集体一等功……您的反贪战绩,也同样很打动我。

  彭少勇:这些都是过去时了。不过,10年前办理的航空证券范建华等人贪污、挪用公款案,去年又追回了几千万元经济损失。

  记者:您参与这次追赃了吗?我记得您已经不分管反贪工作了。彭少勇:10年前,我主办这起案件。现在虽然已不再分管反贪工作了,但由于这个案件案情十分复杂,组织上仍然分工由我继续负责案件的后续办理和赃款追缴。尽管工作繁忙,但面对国家和人民的巨额损失,不管分管与否,还在不在反贪战线,我们这些熟悉案情的人,都要尽职尽责,负责到底。

  记者:还是你们当时的办案人员负责后续的追赃吗?

  彭少勇:是的。这个案件当年已经侦查终结起诉,同案犯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农业银行保定建华支行原行长均已经被判决,只有主犯范建华一直在逃。如今,当时的办案人,都已经不在反贪局工作了。可这个案子特别复杂,卷宗就有十几米高,临时换人吃不透案情,不利于后续工作开展,所以,仍然是我们原班人马,一直负责赃款的继续追缴工作。

  记者:具体是怎么追缴的呢?

  彭少勇:范建华在发案之前,用贪污、挪用的赃款在保定、涿州、天津等地买了一些房产,经过不懈努力,我们在去年依法为国家挽回数千万元的经济损失。当时该案造成了3亿多元的损失,历时10年追缴,目前已减少至几百万元了。对于尚未追缴的部分,我们将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继续追缴。

  记者:在36年工作中,您几乎经历了检察机关的所有部门,无论身处哪个岗位,您都坚守法律、敢于担当、竭尽全力。检察官如何能“复制”这样一份“担当”?您如何理解检察官的“担当”?

  彭少勇:很多群众直接点名找我接访,给我来信,有的还送来锦旗,当面表达谢意,这些都让我感受到他们对司法者的那份期待。我觉得,敢于担当是检察官基本的职业素养,只有坚守法律底线,坚守职业操守,坚守公平正义,才能对得起自己承担的那份责任。

  (本报北京5月26日电)

[责任编辑: 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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