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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盛:用全能应对万变
时间:2015-03-02  作者:贾阳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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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圆寸的短发,亲切的话语,初见浙江省台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王盛,感觉他就像一位“学长”,让人没有距离感。

  这位“学长”无疑是个好榜样:从检14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00余起,涉案数千人,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和二等功,并荣获省劳动模范、省优秀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采访的氛围轻松愉快。透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这位“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坚守正义、勇于担当的形象越来越清晰。

  王盛心中的底气和胆识,是对“公平正义”的那份坚守。“严把办案质量关,不仅要使有罪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更要保证无罪的人不被非法追究。”他说。

  2013年10月,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生患者杀医事件,震惊全国。王盛负责办理此案。为弄清事实,他多次到案发医院现场核实,搬出医学教科书查阅资料,反复请教相关领域的医学专家。针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的CT片上有一组数据前后不一致的问题,他还多次走进CT室,亲自观看医生操作CT机进行求证,并现场录像,最终通过大量详实的调查,否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异议,迅速将案件提起公诉。

  公诉工作需要“全能人才”。证据学、法医学、刑侦技术、会计学……王盛在工作之余总是在不断学习,“但凡与检察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不光要摆放在案头,更要融会于心间。”

  一名优秀的公诉人,在正确履行指控犯罪职能的同时,还应洞察其他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疏漏,并及时提出监督意见。

  “王盛啊,你捕到的‘漏网之鱼’可是条大鱼啊!”2010年10月,王盛收到一起他经办案件的判决书时,同事们纷纷跟他开玩笑。

  2009年下半年,王盛在办理任雪波、李华等多人团伙贩毒案过程中,发现另有万光辉等5人涉嫌犯罪,经过缜密分析、讯问取证,他果断向公安机关提出了追诉意见。经法院审理,任雪波、李华等24名被告人一审判决均构成犯罪,其中王盛追诉的万光辉等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三年、八年。

  追诉本身就是“从无到有”的过程。何况应予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犯却成为漏网之鱼,概率极小,追诉的成功率就更小了。王盛密切关注案情进展,多次敦促公安机关加大追捕力度,通过各种途径监督落实抓捕措施,最终使“漏网之鱼”得到法律的严惩。

  “向群众宣讲法律、解释法理,也是办案的重要内容。”王盛说,一名检察官的担当,还包括面对群众时善于“换位思考”。2011年,他经办了一起集资诈骗案,尽管被告人已被判处重刑,但孔某等多名被害人的损失却未得到弥补。

  “当时陆续有20多个人向我求助,我不能因为案件已经判决而推脱。”他一面劝说被害人依法维权,另一方面向公安机关提出追诉意见,要求对另一掌握财产的同案嫌疑人立案侦查,追查涉案财产下落。

  被害人大都来自温岭、玉环等地,来回奔波不方便,王盛就要来他们的电话号码,一有消息就主动联系他们。真诚的帮助最终赢得了理解与信任,他们对王盛说:“哪怕损失最终无法弥补,我们也感谢你,因为你是在真心帮助我们。”

  2013年农历正月,温岭发生一起特大纵火案,造成8死1伤、财物损失严重。为了办好该案,台州市检察院成立了专案组。作为专案组成员,王盛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发黑的墙面,散落的灰烬,现场勘察给王盛的触动很大。他亲眼目睹了被害人家中失去顶梁柱、老人孩子失去至亲的悲恸,也看到了他们眼中对检察官的期盼。“只有办好案子,才是对他们最好的安慰。”王盛连续加班,认真阅卷,仔细核实证据,仅公诉意见书就修改了20多遍。庭审最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当事人的充分认同。

  就这样,年复一年。像所有在公诉岗位上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检察人一样,王盛书写着平凡而璀璨的人生。

[责任编辑: 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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