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各省级检察院在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基础上,推荐1名候选检察官。
(二)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在最高检门户网站刊载候选检察官事迹和选票;协助推荐网站设置“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评选表彰专题栏目,链接到高检院门户网站。
(三)采用差额方式进行网络投票,评选出15位候选人;评委会从15位候选人中,差额评选出10位“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建议人选。
网络投票由社会公众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门户网或通过协助推介网站登录投票(具体网络投票规则届时参见网页通知)。
(四)报最高检党组审定后,将10名建议人选在《检察日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做出表彰决定。公示期间有实名举报,且短期内无法查实的,空缺人选按入围票序依次递补。对未当选的候选检察官,授予“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提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