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郸城县检察院反贪局原局长陈海宏: 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
2009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河南省委召开大会,追授陈海宏“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陈海宏1985年参加检察工作,长期战斗在办案一线。2006年初,他担任反贪局长,指挥查办贪污贿赂案件60余件64人,其中大案、要案占69%,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00多万元。2009年3月10日,陈海宏在连续7天追捕犯罪嫌疑人后,因劳累过度突发脑溢血,倒在工作岗位上,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42岁。
他坚持执法为民,把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作为神圣职责,组织查处了商水县原副县长刘某受贿案、某行政村村委会原副主任黄某挪用农民土地补偿款案、某物业发展公司经理徐某挪用职工劳动保险金案等一批备受社会关注的大案要案,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