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 检察日报社承办 | 网站地图 | 旧站回顾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 机构设置
  • 权威发布
  • 检察业务
  • 队伍建设
  • 办事服务
英模闪耀
Left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简介
   最高检领导
   院领导活动
   最高检机构
   ·内设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学会、协会
   大检察官
   ·首席大检察官
   ·一级大检察官
   ·二级大检察官
   工作报告
   公  报
   法律规章
   ·司法解释
   ·规范文件
   ·内部规章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专题库>>2013>>2013检察志>>英模闪耀
河北省衡水市检察院 李永志
时间:2013-03-13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河北省衡水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志: 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

  2009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河北省委召开大会,授予李永志“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上了案子的李永志“只认证据”。在办理哈尔滨市铁路局原副局长郝某受贿案时,由于郝某受贿手段极其隐蔽,李永志带领办案人员辗转内蒙古、辽宁、吉林等地,询问证人163人次,同步录音录像78人次,调阅账目100余册,形成案卷材料26卷,将证据一一核实。在主持查办北京市铁路局原局长李某和妻子王某受贿案中,李永志更是打了“漂亮的一仗”。2004年6月,一份反映承德市北凌路段建设存在管理人员受贿的举报材料摆在了李永志面前。李永志立刻指派办案人员进行调查,仅用2天时间就一举突破了包括一起大要案在内的3起受贿案。结案后,李永志安排人员结合案件剖析公路建设中诱发犯罪的原因和环节,制作成警示教材送到各个公路建设基地。得益于此,当年全面开工的京承高速公路健康运作,未发现任何腐败问题。

  

相关链接:中国共产党新闻 | 全国人大 | 中央政府 | 全国政协 | 最高人民法院 检察日报|正义网|中国检察网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最高人民检察院 (100726)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010-65209114(查号台) 010-12309(举报电话)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