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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改革 稳步推进有突破
时间:2013-03-13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2012年初,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在辖区三林镇成立社区检察室,将法律监督服务向包括世博园区在内的5个镇、3个街道延伸。

  ●党的十六大提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十七大又作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决策。从“推进”到“深化”,标志着决策者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早在2008年3月,刚刚履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曹建明就明确表示,“要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解决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要通过改革,使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充满信心。”

  ●2008年底,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60项司法改革任务,其中高检院牵头7项。自此,深化检察改革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曹建明检察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抓好落实。

  ●2009年2月,高检院制定下发《关于深化检察改革2009-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五个方面共40项任务,圈定了深化检察改革的总体目标。

  ●在2009年的全国两会上,曹建明就检察改革的着力点强调:“从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出发,以强化法律监督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重点,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2010年3月,在部署2010年检察工作时曹建明再次强调,“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重点,深入推进检察改革。”此后,“以强化‘两个监督’为重点”逐渐成为各级检察机关在改革实践中遵循的重要原则。

  ●五年间,检察改革以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为重点,从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不断完善有利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向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迈进,为检察事业带来了勃勃生机和无限活力。

  ●经过各级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呈现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明显的良好局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完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检察组织体系和干部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检察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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