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语检察官深入青海湖周边地区向农牧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提出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的检察建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开展自侦案件“质量月”专项检查和“执法办案质量年”活动,检察干警的程序意识、规范意识明显增强,自侦案件的质量稳步提升。针对家电下乡、农村危房改造、农机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编制《乡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宣传资料》和15个廉政宣传短片,制作发放两部十二集共6000套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片,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产生了积极反响。
【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全面完成与监管场所监控系统联网工作,推进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实行超期羁押预警告知制度,持续开展以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监管秩序、确保监管安全为重点的日常检察、专项检察、安全检察,对发现的监管安全隐患、提请“减、假、保”不当、脱管漏管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确保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检察改革】对职务犯罪侦查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审查逮捕方式和公诉方式改革以及侦查引导取证等重点改革,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关注民意】健全民意收集、研究、转化机制,打造“听民声、体民情、察民意”的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平台,制定《青海省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的实施方案》,连续两年组织开展检察人员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的“五进”活动,推动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实现民情民意与检察工作的有效对接,农村检察工作联络站、检察联络员、社区矫正室等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开始发挥。
2013年新思路:
以全省工作大局为中心,进一步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以关注和保障民生为重点,进一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以检察队伍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
——摘自2013年1月26日在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