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6月15日,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举行检察工作服务民生开放日活动。
【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深入512个重点工程项目,推行廉洁从业教育和廉洁准入制度;查办项目决策、规划审批、土地出让等环节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对公共投资安全的保护。查办民生、涉农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查办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背后的渎职犯罪,保障民生建设。
【反腐倡廉】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预防工作进一步深化。加大办案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立足检察职能,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向相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提供预防咨询。举办惩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陕西巡展和全省检察机关廉政教育成果展览。开展预防教育7824次,直接受教育人数207万人次。
【强化监督】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
【检察改革】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在全国率先完成铁路检察院的交接工作。
【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检,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坚持以领导班子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坚持素质强检,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坚持从严治检,狠抓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固本强基,推进基层院建设。开展“创先争优”和争创“西部一流、全国先进”检察工作活动,有240个集体和473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检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院有关工作。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重视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回应热点问题。
2013新思路: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强化诉讼监督。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摘自2013年1月29日在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