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6月25日,贵州省沿河县检察院干警走上街头开展宣传。
【突破性进展】及时制定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国发2号文件的工作意见,狠抓落实,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的充分肯定。抢抓国发2号文件的重大机遇,主动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汇报,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的支持,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保障民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突出打击“地沟油”、“毒胶囊”等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突出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等犯罪,批准逮捕50人,提起公诉175人。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危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346人,确保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
【防治腐败】坚决贯彻省委“教导管防在前,察帮诫劝紧随,惩处罚治在后”的要求,深入交通、水利等18个重点领域和省委、省政府明确的84个重大建设项目,开展以保障投资安全为重点的职务犯罪专项预防2425次,努力使每一项建设工程都成为阳光工程、廉政工程和安全工程,防止出现“一批工程建起来,一批干部倒下去”的情况。
【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培训工作,积极做好人员准备。认真执行省委“四要十不准”的规定,大力提倡“当日事当日毕”,切实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制定省院机关《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决定》和《督查工作规定》,以省院机关的优良作风带动全省检察机关转变作风、推动工作。
【强化自身监督】在全国率先开展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公诉案件繁简分流等项改革试点,为全国全面推行积累了有益经验。进一步深化侦查工作机制、公诉改革、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等项改革。建立健全检务督察、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执法办案集中管理等机制,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完善。
2013新思路:
围绕省委十大民生工程,继续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服务和保障生态建设。依法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资源的犯罪,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经济发展,积极服务“美丽”建设。
——摘自2013年1月28日在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