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2月,成都市、崇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干警为即将外出务工的农民上法治课。
【服务灾区发展振兴】积极服务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和灾区发展振兴,6个重灾市(州)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发生在灾区的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2295人,起诉115463人,查办涉灾职务犯罪343人。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及时出台服务西部大开发、农村改革发展、“两化”互动、统筹城乡等实施意见。
【预防职务犯罪】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组织宣讲团在全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专题预防、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更加常态化、多样化。坚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依法规范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检察执法办案全过程。
【主动接受监督】对省人大、省政协转办的案件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建议,逐件督办,认真回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企共建预防体系建设,参与专项检查、观摩案件庭审等活动。健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社会各界的联系机制。重视听取律师意见。
【改革创新】在全国检察系统率先启动省级检察院与省政府法制办“双牵头”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推进模式,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749件,促进了依法行政。
【诉讼监督】针对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提出的新要求,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羁押必要性审查、非法证据排除、“另案处理”监督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试点。率先实现简易程序案件公诉人100%出庭,加强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监督和“另案处理”监督的做法被高检院推广。率先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网络系统。积极探索民事行政诉讼多元化监督格局,工作做法及提出的立法完善建议被修改后民诉法采纳。
【“双语”人才】实施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开展基层检察人员全员集中轮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加强检察业务专家、办案能手和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培养,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形象。
2013新思路:
围绕省委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依法办理涉及公共投资、产业发展、金融管理、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等犯罪案件,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五位一体”建设的顺利实施。
——摘自2013年1月26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