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10月,重庆市潼南县检察院在该县中学设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
【出台工作意见】先后出台服务“一小时经济圈”建设、促进库区产业发展、推进平安建设、助推两江新区建设、保障民生和贯彻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等工作意见,指导各级院围绕稳定、发展、民生依法履职。
【改革创新】率先实行由基层院对监狱、劳教场所履行监督职责改为分院派驻检察室实施监督,加大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力度;率先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委托人民调解制度,多渠道促进矛盾化解;创立的人民监督员上级院统一选任、下管一级实施办案监督制度被全国推广。首创的微罪不诉人员社会帮教机制和民事行政检察与法律援助协作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效果良好,看守所未决人员羁押表现评鉴制度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首肯。
【内部监督】以规范执法为重点强化内部管理,在全国率先实现网上办案,制定不捕不诉等重点环节内部监督规定,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从抽查案卷入手年年开展执法检查。
【预防职务犯罪】立足办案强化个案预防、突出重点强化专项预防、拓展方式推动社会预防。向发案单位或主管部门发出预防检察建议374件,已采纳280件。针对中国移动重庆分公司原总经理沈长富受贿案暴露出的设备采购问题,向中国移动总公司发出检察建议获采纳。
【法律监督】着眼于强化和规范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制定了《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侦查违法行为线索发现、受理规定》,与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的规定》。着眼于提升刑事案件质量,鉴于近年来我市不批捕率居全国高位,与公安机关建立办案情况沟通机制,剖析通报批捕起诉案件质量。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着眼于更好地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批捕、起诉、监督、预防一体化为方向,三级检察院设立专门机构或办案组;全面推行批捕环节听取律师意见,公诉环节亲情会见、社会调查、分案起诉,办案后社会帮教、“污点封存”等制度。
2013新思路: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电信诈骗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运用不捕、不诉、量刑建议等措施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
——摘自2013年1月28日在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