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9月,海南省东方市检察院日前深入农村调研农村土地整改情况。
【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全程跟踪服务投资千万元以上重大项目244个。打好服务项目建设“组合拳”,依法批准逮捕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干扰项目建设犯罪嫌疑人1314人、起诉1293人,查办发生在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资金划拨、质量监管等关键环节职务犯罪237件269人。积极帮助有关单位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法律政策问题,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建议取消17个单位廉洁准入资格,运用预防咨询、检察建议,帮助建设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优质、干部廉洁、资金安全”。
【服务群众的“新平台”】在基层设置36个派驻检察室,在村镇聘请1050名信息联络员,搭建服务群众的“新平台”。用心办好检察服务民生热线和12309举报电话,开通视频接访系统,建立检察长专题接访制度,推动带案下访、定期巡访、联合接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畅通便民利民的“绿色通道”。实行受理群众来访双向承诺、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涉检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和“百万案件评查”活动。
【诉讼监督】积极应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新要求,探索开展了简易程序审理、证人出庭、庭前会议、民事执行监督等试点。
开展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监管场所械具使用和禁闭情况专项检察等,将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检察监督与有关部门内部纠错有机结合,增强了监督实效,维护了公平正义。
【建立派驻乡镇检察室】2008年11月率先开展了“基层检察重心下移、检力下沉,把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设置派驻乡镇检察室”的探索实践。四年来,派驻乡镇检察室扎根农村、贴近群众,通过建立“检察室十工作站十信息联络员”组织体系和“定点十巡回”工作模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收集发现涉农职务犯罪线索和涉检涉稳信息。
2013新思路:
以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为契机,推动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执法办案考评机制,规范案件集中管理工作,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摘自2013年1月29日在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