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4月12日,东莞市第二市区检察院召开未成年外来务工人员犯罪研讨会。
【保障平安亚运、平安大运】深入开展涉检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严格落实检察长接访和阅批来信、下访巡访、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等制度,集中清理信访积案,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平安亚运、平安大运的各项工作。
【社会管理创新】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安、财税金融、医疗卫生、安全生产、食品监管等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及时向党委政府、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2232件,促进有关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
【查办贪贿大要案】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以权谋私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犯罪案件以及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的犯罪案件。省检察院加强办理重大案件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采用直接查办、派员参办等方式加大办案力度,带动了全省办案工作深入开展。
【职务犯罪预防】联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系统预防,会同省发改委、建设厅、交通厅等部门制定重点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引,加强对1068个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开展服务和保障基层换届选举专题预防,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举氛围。
【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在全国率先创建呈捕案件质量分析机制,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机关“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久拖不立、久侦不结”等问题。
【阳光检务】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推行阳光检务的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落实检务告知、办案情况查询、公开审查、检察文书说理、检察工作通报、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联络和检察宣传八项制度,将与检察职权相关的、依法可以公开的活动和事项,全面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
2013新思路:
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集中力量查办权力集中部门、资金密集领域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重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打击犯罪者,挽救失误者,支持改革者。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摘自2013年1月28日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