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7月16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干警冒雨设点,提供法律服务。
【保障民生】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把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在检察环节具体化。注重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和涉企涉军案件,保障特殊群体、困难群众、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加强反渎】报请省委常委会议听取反渎职侵权工作汇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批转《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参与综合治理】探索在人口较多的乡镇、街道设立检察联络室593个,负责受理控告举报、参与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密切联系群众等工作,延伸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律监督触角。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刑释解教人员、涉罪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监督,推动监外执行工作纳入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内容。落实涉检舆情处置办法,配合加强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
【信息联网】省、市属监狱全部改由市州检察院或派出检察院派驻检察。推进诉讼监督改革,开展公安派出所监督试点,与公安机关建立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和共享平台。推进与监管场所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落实“两个证据规定”,全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与高级法院共同努力,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
【内部监督管理】细化办案流程,推行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健全执法规范化体系。建立案件管理中心,对所有案件进行统一受案、同步管理、全程监督。印发《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强化《检察职业行为基本规范》全员学习和遵循。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清理扣押冻结涉案款物、清理职务犯罪案件积案等专项活动,强化个案督察,加强对执法办案的动态管理、明察暗访和督促检查。
2013新思路:
建立职务犯罪信息情报体系,健全协作机制,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发生在组织人事、执法司法、工程建设、重大事件事故背后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集中开展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摘自2013年1月28日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