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10月,武汉市检察机关相关人员参观新洲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维护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增强“环境”意识,高度重视为经济发展营造平等、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起诉金融诈骗、逃税骗税、非法传销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7361人。持续治理商业贿赂,与省工商联共同推进涉及非公有制企业受贿、行贿犯罪预防工作,协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突出打击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交易、对企业及其经营者、投资者进行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强化对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案件的诉讼监督,促进公平竞争。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坚持以监督促管理,依法查处、监督纠正社会管理领域的违法犯罪问题,注重结合办案发现管理漏洞,就社会治安形势和中职生培训、家电下乡、移民资金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协助加强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强化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配合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管理工作。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手机实施的诈骗、传播淫秽信息、出售和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活动,净化网络环境,保护网络信息安全。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认真做好死刑案件的审查、出庭和监督工作,确保死刑依法正确适用。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开展保外就医专项检察,依法监督纠正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763人次,防止罪犯逃避刑罚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牢头狱霸”、清查事故隐患等专项工作,完善纠防超期羁押、被监管人员死亡介入调查等机制。
【队伍建设】建立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任免备案制度,结合换届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强化对检察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13个检察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统筹全员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选拔培养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等各类检察人才478人。
2013新思路:
进一步抓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工作。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牢牢把握“竞进提质”的总要求,立足检察职能,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惩治和预防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重通过加强法律监督,推动全省各项事业的法治化。
——摘自2013年1月25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