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8月,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检察院召开首个案件质量效果讲评会。
【推进理性司法】推进检察工作方式转变:在执法价值取向上,由单纯强调把案件办准向办好转变;在业绩评判上,由重视强调查案数量向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转变;在开展批捕、起诉工作上,由总体强调严打、维护稳定向更加注重宽严相济、促进和谐转变;在履行反腐败职能上,由更多强调惩治向惩防一体、更加注重预防转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法办案,提出“定分止争,明辨是非”、“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深化职能,积极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办案效果三个层次目标要求,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创新服务方式】成立服务企业发展办公室,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年活动,在产业集聚区和较大企业设立检察工作站。2011年以来,三级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到4921家企业走访,了解企业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平顶山、濮阳、南阳等市检察院针对辖区内平煤集团、中原油田、南阳油田跨区域经营的实际,实行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由市检察院统一受理、指定管辖,防止多头立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依法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的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过失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省检察院牵头与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会签文件,调整盗窃罪立案标准、推行轻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制度;在检察环节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制度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制度,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妥善处理涉检信访】落实办案风险评估、释法说理等制度,加强源头治理;深化首办责任制,实行领导接访,落实下访巡访,完善领导包案制,畅通信访渠道;开展涉检信访积案清理,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依法纠正错误裁决,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
2013新思路:
围绕主题主线和“两不三新”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核心任务,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深化司法公开、司法民主,结合办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推进依法治省进程。
——摘自2013年1月25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