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4月,江苏省常州市高新区检察院干警在常州广播电台解答法律问题。
【查办职务犯罪】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查案工作,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涉农惠民等重点行业领域危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及时查处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徐州市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在路政执法中私放超载运输车损坏道路设施的贿赂犯罪案件31件36人,维护了公路交通安全。
【诉讼监督】推广重大刑事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并同步移送审查起诉制度,促进侦查活动依法规范进行。省检察院制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规定》,强化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积极促进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一些基层检察院通过政法信息互联互通,增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完善诉讼监督案件内部讨论、集体把关、类案分析以及上级检察院备案审查等制度,不断提升监督案件质量。
【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各省辖市检察院开通了12309检察民生服务热线,24小时受理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及时化解了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苗头。常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民生检察推进年”活动,兑现服务民生十项承诺,受到群众称赞。
【社会管理创新】省检察院确定了社会风险排查研判等16项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项目,在全省检察机关重点推进落实。各级检察院及时梳理分析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向地方党委政府报送专题报告400余份,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081件,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50余次。
【案件监督】深入推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依托信息化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全程管理、动态监督,促进公正规范执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江苏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广了我省检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经验。
2013新思路:
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依法打击发生在民生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加大打击行贿、介绍贿赂犯罪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摘自2013年1月22日在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