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2月,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在辖区三林镇成立社区检察室。
【促进平安建设】办理了“5·22”长寿路枪击案、“9·8”抢劫金店案等一批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案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平安世博”、“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对电信诈骗、非法行医、赌博机犯罪等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整治,促进平安建设。
公诉了生产销售“染色馒头”、“问题豆芽”、“病死猪肉”、“地沟油”等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件,并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出检察建议。严肃查处危害民生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如市卫生监督所下属防疫监督检查中心原副站长朱刚滥用职权导致不符合卫生检疫标准的生猪流入市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发金融检察白皮书、成立全国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办理了胡士泰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案,李卫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李旭利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等。制定了《服务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意见》,成立“上海金融从业人员违纪违法案件防控联席会议”,制发金融检察白皮书,定期通报金融犯罪案件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各级院成立了专门办理金融、航运和知识产权等案件的办案机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上海成立全国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
【刑罚执行同步监督】在全国率先探索对刑罚执行变更的同步监督,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2633件,提出纠正意见1567件。
【类案监督】在全国首创对适用法律不统一、执法不平衡等一类问题、一类案件实施监督。先后就量刑不平衡、部分暴力犯罪量刑偏轻、同类案件判决不统一、部分刑事案件超期羁押以及减刑假释工作不规范等问题提出监督建议289件,均取得较好效果。类案监督的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推广。
【设立派驻社区检察室建设】2010年起在部分街镇试点设立派驻社区检察室,负责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和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受理群众举报和控告申诉,开展以职务犯罪为重点的预防和宣传工作。
2013新思路:
着力查处发生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教育卫生、食品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领域侵害民生民利的案件;及时介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调查,依法查处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
——摘自2013年1月29日在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