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3月上旬,长春市检察院检察长带队到一汽集团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查办大案】受中央纪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派,成功参与查办上海社保系列案、薄熙来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鲁向东案、上海申能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王维工案等13件具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
【诉讼监督】针对诉讼活动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打击牢头狱霸、纠正刑讯逼供、清理超期羁押、刑事审判监督检查等32个专项监督活动。
【服务大局】坚持立足检察看全局、着眼全局谋检察,围绕我省“三化”、“三动”战略,不断强化服务大局各项措施。省检察院先后制定实施服务重大项目、服务农业科技创新等意见17个,适时组织开展查办商业贿赂、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行动19个。
【标准化检察院创建活动】坚持把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战略性任务,先后组织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12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大规模全员教育培训。持续开展标准化检察院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和科技装备建设,队伍和基层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依法维稳】坚持执法促进发展、办案考虑稳定,按照“严到位、宽适度”的原则,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同时,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工作,认真开展“积案化解”、“百万案件评查”活动,涉检进京访连续五年全国最少。
【改革创新】认真落实中央司法改革部署,全面推进立案监督、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刑罚执行同步监督、职务犯罪逮捕权上提一级、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等72项改革。林业、铁路检察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2013新思路:
发挥专家型检察官和业务骨干的引领示范作用,实施全员轮训工程,用两年时间将全省检察人员轮训一遍。探索推行“AB岗”工作机制,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检察人才,缓解检力不足问题。开展“下基层、接地气”活动,密切检群关系,改进执法作风,把主要精力放到满足群众期待、务实推进工作上。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检察机关社会满意度调查。
——摘自2013年1月28日在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