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7月17日,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检察院开展“送法进牧户”宣传活动。
【推进和谐】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机制,推进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对不批捕不起诉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对不服法院、公安机关正确裁判和处理决定的,积极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
【查办大要案】与自治区纪委密切配合,查办了徐国元、蔚小平、白志明、李石贵、赵云翔、武志忠、宋文代等贪污贿赂大要案;组织查办了部分法官非法认定驰名商标案,张建平等35人徇私枉法、行受贿系列案,张和平等人玩忽职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等大要案。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启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为党委、人大提供决策依据,得到自治区党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鄂温克苏木原书记巴雅尔滥用职权,造成9610多亩草场被非法开垦,侵害了牧民的切身利益,引起公愤。检察机关既严肃查处又积极督促有关部门恢复草原植被,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针对非法开垦草原现象严重但无明确量刑标准的状况,兴安盟检察机关积极调研论证,提出意见建议,得到自治区检察院及盟委的支持,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重视,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司法解释。
【加强监督】以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为契机,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执法不公、执行难以及刑讯逼供、久押不决和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突出问题,加大各项诉讼监督力度。
【提高执法能力】开展全区十佳优秀公诉人和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评选、全区公诉人论辩赛、全区监所检察业务竞赛等活动,评审检察业务专家和专门人才,促进了执法能力的提高。招录蒙汉兼通双语人才122名,建立了“全国检察机关蒙汉双语培训基地”,我区蒙汉双语培训的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
2013新思路:
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主题主线的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完善服务和保障措施。全力做好检察环节各项维护稳定工作,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摘自2013年1月2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