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9月26日,山西省检察院举办检察机关“学习新刑诉法知识竞赛”。
【服务大局】把服务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制定实施服务保障的12条工作意见,积极参与省委、省政府“项目落地年”活动和“吃拿卡要”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办招商引资领域的职务犯罪202件258人,依法保障试验区建设顺利进行。
【专项预防】扎实开展专项预防工作,保障“大水网”等全省271项重点工程顺利进行。制定服务企业发展意见,加强对涉企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在企业比较集中的经济开发区设立检察室,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严格执法】深入推进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建立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侦查模式,不断增强发现犯罪、侦破案件的能力。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连续5年保持在98%以上。
【改革创新】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和我省检察工作实际,省编委批准省检察院设立检务督察局、监所检察局、公诉局,批准设立并正式组建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稳妥推进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整合改革,目前已有两个市的基层检察院完成了整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全国率先签订了铁路运输检察机关移交协议,全面落实了人员管理、经费保障、资产移交等改革任务,确保了铁路检察队伍思想稳定,实现了铁路检察机关的顺利移交。
【阳光检务】开通检察门户网站,与山西青年报社联合创办《检察周刊》,完善涉检网络舆情引导应对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深化检务公开,大力推进“阳光检务”,广泛开展“开门评检”和“检察开放日”活动,切实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
【强化内部监督】认真落实对市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向上级检察院述职述廉、任职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加强对下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及检察长的管理监督。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等,都由集体讨论决定。
2013新思路: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更好保障人民权益,严厉打击民生领域犯罪活动,推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畅通联系群众渠道,完善民意收集、转化机制,确保检察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摘自2013年1月26日在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