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9月11日,天津市东丽区检察院开展“开门评检”活动。
【推进平安天津建设】推动法律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在城市社区和乡镇建立148个检察工作室,及时受理信访举报、提供法律宣传和服务,充分发挥了就地化解矛盾的作用。探索开展农村“两委”巡查工作,督促农村基层组织依法管理村民事务、规范选举活动。
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确保社会治安稳定。依法惩治走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扫黄打非、禁毒禁赌及追逃等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整治,推进平安天津建设。
【惩防并举】高度重视办案质量,强化证据意识,批捕、起诉和有罪判决率均衡提升,努力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讲究办案策略,改进工作方式,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的工作和经营秩序。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预防公共宣传,定期发送《预防职务犯罪专刊》,拍摄宣传反腐倡廉的动漫短片在地铁、机场和网络滚动播放,更加有效地宣传党的反腐倡廉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检察职能。
【探索创新】探索建立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与市司法局会签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意见。根据中央和市委的部署,先后完成滨海新区检察院组建和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转制接收工作,并及时出台管理规定,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项管理机制】根据检察机关内部运行特点,建立并完善管人、管事、管案、管物的四项管理机制,努力使执法、队伍、案件和保障管理规范有序。探索建立检察委员会审议专项业务工作和“四个一”制度,制定规范性业务指导文件46件,统一了全市检察系统执法办案尺度。
2013新思路: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积极推进检察环节各项改革。以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为主线,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内部的决策、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监控和质量管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摘自2013年1月28日在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