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 检察日报社承办 | 网站地图 | 旧站回顾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 机构设置
  • 权威发布
  • 检察业务
  • 队伍建设
  • 办事服务
检察知识
Left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简介
   最高检领导
   院领导活动
   最高检机构
   ·内设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学会、协会
   大检察官
   ·首席大检察官
   ·一级大检察官
   ·二级大检察官
   工作报告
   公  报
   法律规章
   ·司法解释
   ·规范文件
   ·内部规章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专题库>>2013>>2013检察志>>检察知识
检察人员管理的内容
时间:2013-03-13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检察人员管理,是指国家对检察人员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待遇、退休等方面实施一系列管理活动。检察人员管理的内容主要有:

  1.制定检察人员编制。高检院根据检察机关所担负的任务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制定检察人员员额及各类人员的比例结构,报国家编制管理部门批准。

  2.录用检察人员。根据检察工作的需要和人员编制、职位空缺情况,检察机关有计划地接收新的工作人员,使检察队伍始终保持旺盛的整体活力。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补充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检察人员,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并一律实行省级统一招考。各级人民检察院补充检察官,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

  3.检察人员的任免。检察人员的任免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通过法定程序,任命符合职位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各类检察职务或者对具有法定免职事由的检察人员,免除其所担任的检察职务的管理活动。

  4.检察人员的考核。检察人员的考核是人民检察院对检察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察与评价的管理活动,是全面了解检察人员德才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对检察人员实施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重要依据。检察人员考核的内容包括:检察工作实绩,思想品德,检察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

  5.检察人员的奖惩。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工作业绩或者其他突出事迹的检察人员实施奖励,是人民检察院管理检察人员的一种激励机制和手段。奖励种类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对违反纪律的检察人员予以惩戒,是维护检察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保障检察人员正确依法履行职责的纪律保证。

  6.检察人员的培训。参加培训是检察人员的一项重要权利。检察人员的培训包括政治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的不同,检察人员的培训分为:领导素能培训、任职资格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检察人员的培训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

相关链接:中国共产党新闻 | 全国人大 | 中央政府 | 全国政协 | 最高人民法院 检察日报|正义网|中国检察网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最高人民检察院 (100726)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010-65209114(查号台) 010-12309(举报电话)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