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题报道]拳拳公益之心 共筑钢铁长城
时间:2023-07-30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同题报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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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在这一精神指引下,各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军地协作,高质量办理涉军公益诉讼案件,全力维护国防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八一建军节前夕,同题报道精选6篇办案故事,展现检察机关守护钢铁长城的拳拳之心。

烈士有了更好的安息地

“欢迎吴保全烈士回家!”近日,甘肃省岷县二郎山烈士陵园为吴保全烈士举行了隆重肃穆的迁移安葬仪式。这位参加了解放战争、平定甘南反动分子叛乱、牺牲时年仅32岁的英烈,在八一建军节前有了更好的安息地。迁葬仪式现场,许多群众自发加入祭悼烈士的队列。他们神情庄重、秩序井然,以无言的行动表达心中的敬意。伴随深沉低回的旋律,礼兵缓缓地将烈士骨灰盒送至墓穴进行安葬,大家向烈士敬献鲜花、鞠躬行礼。

今年2月,岷县检察院在对之前开展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时,发现位于岷县西寨镇大寺村的吴保全烈士散葬墓长期缺乏保护。经过初步了解,该院主动与兰州军事检察院联系,军地检察机关成立了联合办案组。办案检察官深入大寺村调查走访,发现吴保全烈士墓四周杂草丛生,保护现状堪忧。据当地村民介绍,吴保全烈士墓地长期无人管护,情况一年比一年差,“再不采取保护措施,以后怕是都无法分辨墓葬位置了。”

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军地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迅速与吴保全烈士的亲属取得联系,征求其意见,得到烈士亲属的大力支持。随后,检察机关与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磋商会,军地检察机关联合向职能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会同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现场办公、研究对策、厘清责任。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了迁葬方案,县政府拨付了专项资金,多方齐心协力使迁葬工作按时完成。

看着整洁肃穆的陵园环境,烈士吴保全的儿子吴应才说:“感谢检察官让我父亲的坟茔迁入烈士陵园。看到这么多人都来祭奠他,我和家人感到无比自豪……

岷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县政府和职能部门还将积极推进全县范围内散葬烈士墓寻找及信息核查工作,持续提升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管护水平,引导、推动和形成传承英烈精神、弘扬爱国主义的良好社会风尚。”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甘、宁、青、新四省(区)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行动,联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8件,涉英烈纪念设施30多处,推动搬迁、重整零散烈士墓上百座。

(本报记者闫晶晶 通讯员范铖志 杨丽娟)

军地协作保护输油管道

近日,昆明军事检察院联合驻黔某部队党委政法委、贵阳市检察院、花溪区检察院开展“党建+军地检察协作”主题党日活动,共同对一起军用输油管道保护公益诉讼案开展现场回访和办案效果评估,发现军地检察机关介入后,相关职能部门已依法履职,拆除违法构筑物,会同部队补充设置、更换了指示标志桩。

2022年11月,昆明军事检察院在开展军事设施保护情况调研时发现,驻黔某部队输油管道中心线两侧5米范围内,存在围墙、变电箱、电线杆、广告牌等构筑物或其他设备压占的情况,沿线还有多处标志桩损毁,影响输油管道使用,可能导致燃油泄漏并引发责任事故,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隐患。鉴于该管道是部队专用军事设施,上述情况也违反了军事设施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危害了国防和军事利益。

昆明军事检察院依据军地检察协作协议,会同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市花溪区三级检察机关组建联合办案组,多次会商,共同研判案情。办案组牵头10家相关单位,5次深入现场,调取固定了大量证据。借助一体化办案优势,军地检察机关协同配合,采取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限期拆除或迁移违法建筑物,组织部队与沿线7家单位签订了输油管道专项保护协议。

贵州军地检察官联合勘查案件现场。

为提高公众军事设施保护意识,扩大办案成效并推动类案监督,今年3月,昆明军事检察院联合贵阳市检察院启动军事设施保护专项监督行动。该专项监督行动为期7个月,分为线索摸排、案件办理、梳理总结3个阶段,旨在解决贵阳市辖区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专项监督行动开展以来,昆明军事检察院联合贵阳市检察院共摸排收集涉军事管理区、军事禁区、军用机场净空保护等案件线索15条,贵阳市检察院、花溪区检察院、观山湖区检察院已立案调查9起。军地检察机关联合发出检察建议7份,多次召开磋商会、公开听证会和检察建议公开送达会。军地人大代表、军人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目前,职能部门正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本报通讯员丁艳红 张婷 陈洋)

检察建议助力39位英烈“入园归队”

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回访县烈士陵园,在纪念碑前肃立默哀。

7月的江苏省睢宁县烈士陵园,松柏苍翠,安静肃穆。新迁入的39座烈士墓葬排列整齐,似乎在诉说着那久远的为国捐躯的故事。睢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戴广栋带领第五检察部公益诉讼办案组成员来到烈士陵园,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专项工作进行“回头看”,并在39位烈士墓前肃立默哀。

39位烈士“入园归队”,离不开睢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的助力。时间回溯到一年前,2022年5月,睢宁县检察院在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中发现,辖区部分散葬英烈纪念设施因长期疏于管理,整修不及时等问题十分突出。

“为全面掌握全县散葬烈士墓相关数据和管理现状,办案组成员耗时一个多月,分组实地走访了全县各乡镇,开展‘拉网式’摸排。通过走访相关人员,查阅《睢宁县散葬烈士墓名录》等资料,我们最终确定辖区散葬烈士墓共189处,其中92座存在不同程度的墓体破裂、碑文破损、建标立碑不全面等问题,亟须督促整改。”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尚丽霞介绍。

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对散葬烈士墓管理保护不力,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烈士的荣耀与尊严,使红色资源受到破坏。2022年6月,睢宁县检察院对上述线索立案调查,并先后向姚集、庆安等乡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英烈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并建议对散葬烈士墓应迁尽迁。

检察建议发出后,睢宁县检察院主动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政府3次召开协调会,最终决定采取“集体迁葬+就地保护”的整改模式。相关部门与英烈亲属耐心沟通,确定将39处散葬烈士墓迁入睢宁县烈士陵园集中管护,对剩余散葬烈士墓采取抢救性修复措施,实行就地保护。相关工作持续到今年清明节前基本结束。

“检察院推动解决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助力散葬英烈‘归队’,就是对英雄烈士的一种缅怀、一种纪念,是在维护英烈荣誉、弘扬烈士精神和传承红色记忆。”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管理中心主任贾萍说。

据了解,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以来,睢宁县检察院始终将捍卫英烈荣光的责任担在肩上,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政府拟定《关于建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推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积极营造崇尚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社会氛围。

(本报通讯员唐颖 王福锋 李永生)

“红色博物馆”,革命精神跨越时空传承

“已经有5处烈士墓(群)、1处战斗遗址、3处先烈旧居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虎龙坪战斗遗址群已被确定为江西省3A级旅游景点。未来,我们会努力将钱山乡打造成沉浸式红色文化教育基地。”近日,站在郁郁葱葱的钱山顶上,江西省安福县钱山乡党委书记曾惠亮对前来回访的安福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小飞说。

钱山乡位于武功山南麓,作为湘赣边武功山三年游击战核心区域,是一块浸润着革命先烈鲜血的红色土地,被民政部门认定的钱山籍烈士就有243名。湘赣独立师、红八军、湘赣省委省军区及武功山游击队先后在这里驻扎休整、抗击围剿,留下了大量红色遗产。

2021年初,安福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访调查发现,湘赣边三年游击战部分革命遗址散落于乡村田野间,面临损毁消亡的危险。同年4月,安福县检察院就湘赣边三年游击战革命遗址保护正式立案调查。为高效推动整改工作,该院召开湘赣边三年游击战革命遗址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件听证会,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

各方通力协作使案件办理取得良好效果: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下拨专项资金200余万元,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划拨100万元,用于修缮钱山乡红军烈士墓群等革命烈士纪念设施;钱山乡政府在红军独立三团团长刘启明烈士墓所在地修建烈士陵园;虎龙坪战斗遗址群已被确定为江西省3A级旅游景点,景区自建成以来累计接待游客2万余人次;钱山乡新民村被列入政府打造的红色名村规划,湘赣边三年游击战的故事也传播得越来越广。

江西红色资源数量多、分布广、类型丰富,被誉为“没有围墙的红色博物馆”。近年来,江西省检察机关聚焦革命遗迹、遗址、纪念设施及重要人物旧居、故居保护等领域,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监督,推动解决红色资源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据统计,2021年至2023年6月,江西检察机关共办理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址、英烈纪念设施等各类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5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63件。

赣州市兴国县是全国著名的苏区模范县、红军县、烈士县和将军县,全县有红色革命旧址、遗址100余处。其中,高兴镇高多村的红一军团司令部旧址远近闻名。兴国县检察院调查发现,该遗址因年久失修,红粉砖石风化较重,屋顶出现多处漏水,便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启动维护工作,投入100余万元进行修缮,使该遗址旧貌换新颜。“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守护革命史迹,让一批革命旧址重获新生,使跨越时空的革命精神在新时代有了传承。”游客李某参观红一军团司令部旧址时表示。

(本报通讯员刘荣松)

“光荣牌挂上了,想想就很自豪”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检察院检察官回访“光荣之家”牌匾发放悬挂情况。

“俺家的光荣牌今年年初那会儿就挂上了,现在人家经过只要看一眼,就知道我家有人保家卫国去了,想想就很自豪。”今年八一建军节前夕,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检察院检察官对辖区“光荣之家”牌匾发放悬挂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现役军人家属、青年镇村民老赵对检察官说。

事情还要从召陵区检察院在青年镇的一次公开接访活动说起。2022年11月22日,一名村干部向现场接访的检察官反映情况:“我们村老赵说他儿子参军一年多了,一直没挂光荣牌,他也是听儿子提起才知道自己有这个光荣牌的。另外,据我了解,这样的情况在我们村不止老赵一家。”

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是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法律赋予军人军属的一项合法权益。根据《光荣牌悬挂服务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可以依照规定悬挂光荣牌。

本该悬挂光荣牌的家庭为何未能享受这一荣誉?辖区内有多少这样的情况?召陵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他们走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了解情况,发现该局内部科室信息沟通不畅,导致光荣牌发放名单与义务兵优抚金发放名单存在不一致,前者信息久未更新。检察官联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对相关家庭进行实地走访、电话询问,共筛查出符合条件却未悬挂光荣牌的家庭200余户。

同年12月7日,召陵区检察院依法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同时建议其加大悬挂“光荣之家”牌匾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建档立卡制度,确保符合条件家庭的光荣牌应挂尽挂。

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发放悬挂光荣牌专项排查整改活动。“为实现光荣牌应挂尽挂,我们从三个方面积极推进,即抓好全面摸排、抓好发放悬挂宣传、抓好建档立卡。截至今年6月底,我们已经为应发未发的277户军人家庭发放并悬挂上了光荣牌。”日前,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报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黄鑫迪 常雨凝)

让“最可爱的人”感受到满满的诚意

“以后我看病有专窗服务了,这是你们给军人军属的一份温馨节日礼物。”7月26日,参加由浙江省开化县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磋商会后,军属老胡高兴地说。

近年来,为保障军人地位和合法权益,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军人军属权益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军人军属在医疗机构就医享受优待,医疗机构应公开对优抚对象优先、优惠的医疗服务项目。

今年6月,开化县检察院检察官罗菲看到一则外地新闻:一位军人拿着自己的优待证要求优先挂号,挂号窗口工作人员却不以为然,说“大家都排队,军人也不该搞特殊”。在开化,军人军属就医优先的权益是否得到落实?带着这样的疑问,罗菲和同事进行了初步调查,发现部分医疗场所未将“军人优先”落实到位,军人军属权益没有依法得到全面保障。7月初,开化县检察院开启“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浙江省开化县检察院检察官对部分医疗场所“军人优先”标识设置进行回访。

办案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辖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优先窗口进行了全面排查。开化县作为革命老区,崇军优属氛围较为浓厚。各医疗机构均表示,如果有军人出示证件提出要优先,都会予以满足。但办案检察官还是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如多家医疗机构未对优先、优惠项目予以公示,未张贴军人优先标识等。

在检察官看来,军人依法优先,标识虽小,表达的却是国家与社会对军人的尊重,对军人奉献牺牲的敬仰。将军人荣耀通过法律形式明确固定下来,是拥军传统在新时代的创新和发展。经过前期调查取证、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后,7月26日,开化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磋商会,邀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卫健局、文广旅体局、交通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军属代表、人大代表等参加,就如何保障军人军属优待权益进行深入交流。会议明确将制作统一的军人军属优待标识,张贴在有军人军属优待义务的公共服务窗口,并将优待项目予以公示;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通军人专属窗口,开展自愿减免有关医疗服务费用试点工作。

“请放心,我们不仅要在服务窗口标明军人军属优先,将优待项目公示,还会把就医优先服务落实到细节中,绝不让军人优先停留在口号上。”参加磋商会的县卫健局负责人表示。

另外,通过磋商,开化县相关部门还确定了各长途汽车站、国有旅游景点依法落实对军人军属的优惠并进行公示;鼓励影院对军人实行优惠票价并进行公示;银行减免军人及退役军人小额账户费等权益保障措施。“一系列举措使我县拥军优属氛围更浓了,希望‘最可爱的人’能感受到这满满的诚意。”县人大代表邵淑华说。

记者了解到,开化县检察院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还将在建军节后召集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组成体验团,对公共场所军人军属优待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本报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王欢)

[责任编辑: 何南宁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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