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数”,监督有谱
江苏常州钟楼: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发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钟楼区检察院检察官借助监督模型分析一起非法集资案件线索。
钟楼区检察院检察官向群众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爱晚系”百亿养老骗局、“巨如系”P2P理财陷阱、“申彤系”私募基金骗局……近年来,以非法集资类案件为代表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持续高发多发,涉案金额不断攀升,犯罪手段日益翻新,打击形势愈发严峻。如何立足职能定位、提升履职能力,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成为摆在全国检察机关面前亟待破解的一道难题。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统筹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技术,自主研发涉众型经济犯罪法律监督模型,实现了从人工审查、个案办理到数字化审查、类案研判的革命性飞跃,为守好百姓“钱袋子”贡献了检察智慧。
攻坚克难,跑出提质增效“加速度”
“本来以为还要等好几个月,没想到这么快就要起诉了,这让大伙儿一下子看到了希望!”该院的信访接待室内,72岁的杨大爷与其他4名集资参与人代表一起,受邀参加该院组织召开的案件通报会,得知案件很快有了新进展,杨大爷百感交集,如释重负。
杨大爷是被卷入“爱晚系”百亿养老骗局的众多老年人之一。2014年至2018年,“爱晚系”常州加盟公司——常州满福久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满福久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等为名,许诺给付高额回报,公开向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群体吸收资金1.6亿余元,造成500余名集资参与人共计3500余万元打了水漂。
“在过去,非法集资类案件往往由于涉案人员众多、时间跨度大、资金往来繁杂,涉案金额的认定颇为棘手,办案周期普遍较长。”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朱晔介绍,也正因为这类案件的金额认定专业性较强,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一般会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
然而,即便是专业的审计机构,这项工作同样劳心费力、旷日持久。朱晔曾经做过一项统计:审计一起像满福久公司这样规模的非法集资案件,少说三个月,复杂的需一年。往往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审计报告仍未出炉,以致检察机关不得不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是否可以借助大数据实现对海量账户的快速处理,继而驱动检察办案提质增效?
历时两年的探索与实践,2020年4月,该院研发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法律监督模型应时而生。模型秉持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理念,打通公检之间的“数据孤岛”,向公安机关开放端口,将侦查环节获取的非法集资公司与集资参与人之间产生的电子流水账单及公司电子账册汇聚成数据池,依托人工智能和云计算技术,把不同金融机构不同格式的交易明细转换为统一格式,通过数据的清洗和碰撞,自动分析债权债务明细,最终一键生成集资情况初步统计报告和树形结构图。
“平均每5分钟便可完成200个账户的清洗,同样的工作量,人工审计需要三天。”朱晔欣喜地介绍道,“有了模型的助攻,检察机关在一个月内就能完成审查起诉,做到不延长、不退查,减轻了群众诉累。”
主动拥抱大数据,不仅让减负增效的梦想照进现实,更为深化法律监督激发了新动能。
“模型汇聚了两大数据池,通过公司电子流水账单和电子账册计算生成的初步统计报告为数据池甲,侦查环节录入的报案信息为数据池乙,甲乙数据池通过对比碰撞、智能筛查,就能挖掘出隐藏在异常数据背后的问题线索,从而实现精准监督。”在朱晔看来,满福久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办理,生动诠释了数字赋能检察监督、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新路径。
本案中,模型在关联比对中发现了关键异常点——模型计算出包括杨大爷在内等8名集资参与人的未兑付金额,与他们报案的损失金额严重不符,并迅速锁定这8处资金缺口全部来自业务员华某,检察机关据此查明,华某通过篡改合同金额、签订虚假合同等手段职务侵占、诈骗公司财物共计31.7万元,遂及时开展立案监督,后华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迭代升级,切断洗钱犯罪资金链
当前,涉众型经济犯罪与下游洗钱犯罪如影随形,犯罪分子聚集资金后,往往继续铤而走险,通过转账、“跑分”、大宗交易甚至跨境转移等方式将“黑钱洗白”,造成上游犯罪赃款难以追缴,被害人损失无法挽回。
2022年1月,最高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对加大洗钱犯罪惩治力度作出系统部署。
该院闻令而动,将反洗钱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落实,在办理非法集资类案件中坚持上下游犯罪同步审查,围绕涉案赃款流向,深挖洗钱犯罪线索,当年即以洗钱罪提起公诉3件3人。这背后,全新迭代升级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法律监督模型2.0版功不可没。
“经过缜密策划的洗钱犯罪往往资金往来复杂,需要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去甄别和筛查,原有的模型无法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亟须更新换代。”该院副检察长陈俊介绍道,在2.0版本中,模型新增反洗钱犯罪监督规则,在海量账单数据中精准追踪资金链条,穿透式审查资金去向,成为办案人员的“最强辅助”。
实现类案监督,首先要挖掘共性特征。“我们通过对全市近三年办理的洗钱犯罪案件进行梳理分析,总结出在资金交易的流向、金额、时间、频率等方面的规律,设定多项监督规则,在不同案件中灵活组合运用。”陈俊解释说。
由此,该院还与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合作,签署《关于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的合作备忘录》,由中国人民银行为检察机关调取涉案账户交易明细开辟“绿色通道”,提供金融数据支撑,形成打击洗钱犯罪的合力。
让陈俊欣慰的是,提档升级后的模型首次在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小试牛刀”,便收获不俗表现。
2018年11月至2020年1月,徐某以某科技公司名义,推出普卡、金卡等理财产品,向55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1400余万元,截至案发已兑付970余万元,造成集资参与人直接损失430余万元。
巨大的资金缺口流向了何处?其中是否暗藏洗钱交易?研判案件后,检察办案人员将“公司资金归集账户向某非集资参与人账户转账次数≥5”且“某次单笔转账≥5万元”作为模型筛选规则,对上千笔错综复杂的关联交易数据进行清洗和识别,10分钟后,案外人杨某浮出水面。
模型筛选结果显示,2019年9月至11月期间,公司资金归集账户与杨某个人账户之间转账多达23次,其中单笔5万元以上的转账达3次,存在明显异常。
收到模型推送线索后,该院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协调相关商业银行调取杨某个人银行账户流水,再次导入模型,显示上述23笔资金中的16笔已取现,剩下的7笔又经转账,最终流向了名为沈某而实际由公司负责人徐某控制的个人账户。
检察机关据此判断杨某具有洗钱犯罪嫌疑,第一时间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研判,又经引导侦查,最终查明杨某明知徐某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仍通过取现或转账方式,帮助转移赃款49万余元。2022年12月17日,该院以洗钱罪对杨某提起公诉。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监管薄弱环节,该院还向相关涉案银行发出法律风险提示函,建议进一步健全账户异常情况监管机制,及时斩断洗钱犯罪资金链。
“以模型为纽带,我们与中国人民银行在数据共享、线索研判、课题研究、法治宣传等方面开展了多层次的深度合作,共同织密惩治洗钱犯罪的‘天网’。”陈俊介绍,今年3月,双方还联合推出普法情景剧《反洗钱的正确打开方式》,在全市23家银行的营业网点循环播放,让反洗钱的意识深入人心。
唤醒数据,握好风险预警“风向标”
数字赋能深层次的意义,在于推动检察工作从被动到主动、从办理到治理的根本转变。
办案中,该院发现部分未被处理的涉案人员善于“钻法律的空子”,游走于灰色地带,为非法集资推波助澜,而这类群体又恰是监管的盲区。“这个发现要追溯到三年前办理的一起非法集资案。该案依托集团化运作,集资公司组织架构呈负责人、营业部经理、团队经理和业务员四级‘金字塔’结构。”朱晔回忆道。
对于此类多层级的组织架构,信息在由上到下的传递过程中,一般会出现层层衰减,涉案人员的犯罪故意也会相应层层递减。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金字塔”底层的普通业务员,检察机关充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能够主动退赃退赔的,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意外的是,在审查审计报告附带的业务员名单时,朱晔却在不经意间瞥见了一个似曾相识的名字——庹某,涉案金额260万元。凭借模糊的记忆,朱晔开始逐案检索往年案件,最终在2018年一起非法集资案的审计报告业务员名单中,找到了相同的名字,涉案金额80万元。
“先后在两家非法集资公司工作,虽然都是底层业务员,但在第一家公司被查后依然重操旧业,且数额较大,主观故意特别明显。”朱晔认为,庹某不再具有“从宽”的条件,遂依法进行追诉。
庹某到案后承认,本想利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当逃避法律追究的“保护伞”,谁料竟“幸运”地碰上了同一个检察官。而“幸运”的检察官朱晔也坦言,正是凭借对“庹”这个冷门姓氏残存的印象,才偶然发现了一条“漏网之鱼”。
“但办案无法光靠‘印象’和‘偶然’。”随着业务经验的不断累积,朱晔逐渐意识到,妄图“钻法律空子”的不止集资行为人这一类群体——有的集资参与人明知陷阱重重,故意采用快进快出等方式赚快钱,尝到甜头后一发不可收,成为“职业投资人”;有的P2P借款人看到集资公司倒闭,明明具有偿还能力却故意拖欠不还,形成恶意“逃废债”……
如何“唤醒”和“盘活”沉睡的个案数据,进一步提升风险预警和社会治理能力?涉众型经济犯罪法律监督模型打通个案间的数据壁垒,拓展生成了三类群体信息库——
依托集资行为人信息库,该院对涉案公司业务人员实行名单管理,对于再次参与非法集资的进行预警,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追诉;依托集资参与人信息库,该院针对重点筛选出的多次参与人员,2020年以来共计发出提醒函180余份;依托P2P借款人信息库,及时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推送恶意“逃废债”线索,为后续追赃挽损提供支持。
“类案数据的汇聚,能够使检察机关更为及时、深入地挖掘隐藏在个案背后的社会问题,做好风险预警,参与社会治理才能更加有的放矢。”该院检察长孙敏说道。
(本报通讯员貊浩 高珊 黄敏)
感受数字检察的澎湃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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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仍在高位运行,集资参与人数持续上升,新型非法集资手段层出不穷,不断变换的“马甲”更是令人应接不暇、真假难辨。其中,庞大的老年人群体已成为犯罪分子的主要围猎目标。非法集资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切实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迫在眉睫。
亡羊须补牢,未雨宜绸缪。2019年,最高检聚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向中央财经委发出“三号检察建议”,促进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全国检察机关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助推“三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效:以司法办案为抓手,持续加大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惩治力度;积极引导侦查机关挖深、挖透赃款去向,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开拓创新的思路、行之有效的举措,让我们看到了检察机关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的鲜明态度和果敢担当,其中,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开发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法律监督模型,尤为让人眼前一亮。模型以破解办案难题为导向,以大数据为核心,精研算法与规则,开辟了数字审查、类案监督、智能预警的新天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能感受到数字检察的澎湃动能。
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大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打击力度,将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进一步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铲除非法集资滋生的社会土壤,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也希望检察机关能够立足实际,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法律监督模型持续优化细化,并继续研发出更多管用、实用、好用的监督模型,以掷地有声的数字检察改革提升办案质效、助力智慧监督、回应群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