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长论坛|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
时间:2023-05-23  作者:陈永军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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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检察院阿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陈永军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来,西藏自治区检察院阿里分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部署要求,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我管”促“都管”为抓手,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在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中的职能作用。

主动争取政府支持,深化完善“两法衔接”

我院主动沟通协调行署办公室印发《关于报送行政执法案件台账的通知》,要求地县两级行政执法单位定期将每月执法案件信息报送同级检察院,明确了检察机关在“两法衔接”中的主导作用。在行署的高位推动下,两级院共审查行政执法案件843件,发现线索21条,立案7件,并通过制发执行类和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监督纠正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逾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罚决定”“管辖权划分不明确”等行政违法行为和监管漏洞,共同督促落实行政处罚,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深化侦查监督协作,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按照最高检、公安部要求,我院与地区公安处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并结合本地实践,积极探索创新,从案件通报、提前介入、分析研判、法律监督、沟通协调五个方面,与公安机关达成共识,全地区刑事案件在侦查环节提前介入实现全覆盖。在实践中,检警双方“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从数据共享、重案会商、监督整改、完善机制,共同推动侦查监督协作办公室从实现“驻下来”,到深入“用起来”。2022年以来,阿里两级检察院提前介入各类刑事案件32件,帮助公安机关提高取证质效,准确把握案件定性。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件次,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侦查办案质量提升。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能动维护司法公正

按照区党委政法委《关于延伸执法司法案件“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要求,我院在地委政法委、区检察院领导下,牵头制定《阿里地区关于延伸执法司法案件“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延伸执法司法案件“回头看”活动专项督导组,以“一站式”帮带模式,围绕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释法说理、办案效果、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方面,指导7个基层检察院完成对5527件两级法院已办结民事诉讼和执行案件的交叉评查任务。在评查工作中,督导组将“回头看”评查标准细化为《民事诉讼审判人员75个违法行为评查要点及法律依据》《民事执行活动51个违法行为评查要点及法律依据》,并结合工作实际创新“线上组织全员辅导培训、线下实务阅卷带教”的“五步工作法”,有效提升参评人员阅卷效率,相关工作做法得到区党委政法委、地委、区检察院和地委政法委充分肯定。我院将对评查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分析研判,积极与人民法院沟通,依法监督纠正,推动全地区延伸执法司法案件“回头看”活动取得实际成效。

依法能动暖民心,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我院不断加强同地区工商联沟通协作,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并入选全国工商联第四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典型事例。近年来,阿里两级检察机关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等法律政策实施,组织开展专题法律讲座10场,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连续三年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7次,累计邀请160余名当地民营企业家代表,通报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履职情况,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和司法诉求,落实并及时反馈52条;由检察长带队下沉基层民企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对民营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寻找对策,帮助相关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20余件,帮助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300余万元,以能动高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阿里地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发展环境。

(文稿统筹:杨晓)

[责任编辑: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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