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从“信息孤岛”到“数据大陆”的治理迭代
时间:2023-03-22  作者:范跃红 陈洪娜  来源:检察日报-数字检察专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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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介绍“海上安全执法司法行刑共治平台”情况。

作为浙江最东部的海岛城市,舟山市一度因其地理位置的特殊性被称为“海中孤岛”。在数字化改革浪潮下,这座海岛城市在海洋治理领域同样面临着信息孤岛的困阻。针对海洋检察监督线索发现难、海域治理专项行动少、检察参与市域治理不明显等问题,舟山市检察机关主动破局,探路数字赋能监督,让大数据成为检察“监督利器”,为数字化治海提供新方案。

深挖数据“富矿” 搭建内通外连“数字大脑”

2021年8月,舟山市普陀区检察院在履职时发现,一起废水直排生态环境违法案仅有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但根据相关规定,对废水直排、私设暗管排海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一律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应该处理却没有处理,执法怎能打折?”检察机关经综合研判后,决定借助数字检察开展专项监督。办案人员借助浙检数据应用平台,搭建数字化线索筛查新模型,将全区5年来生态环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207件案件信息数据,与公安机关采取行政拘留措施的案件信息进行建模比对,摸排出11起违法排放污染物案件线索,精准锁定非法排污企业,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严格依法办理适用行政拘留的环境违法案件。

在整改落实过程中,检察机关牵头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统一案件办理的证据标准,加大对非法排污全产业链的整治力度,形成环境保护司法合力。

首次试水数字检察监督,办案人员真切体会到大数据办案带来的成效。随后,舟山市检察院迅速在全市推进“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探索实践,重点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涉海砂犯罪类案专项监督、非法占用征地纳税专项监督等法律监督活动,形成17个监督专项多数落地见效、10个监督专项多点突破的局面,监督成案221件。

“如何从个案、偶发、被动的检察监督转变为全面、系统、智能的检察监督?”今年以来,舟山市检察院自主研发搭建舟山检察“数字大脑”——海洋检察智慧监督平台,平台由刑事检察、行政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办理以及数字办案指挥中心、外部业务系统子场景组成,实现了海洋检察监督全覆盖,各类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不断扩容升级。

“平台不仅充分整合、运用检察机关内部办案数据资源,实现‘一地创新,全市共享’的倍增效应,还汇聚互联网、舟山公共数据平台、公众举报等海量数据,充分利用数据建模分析,实现‘大海捞针’的效果。”舟山市检察院案管办副主任吴佳说。

连“岛”成“陆” 打通数据共享的“最先一公里”

舟山市海域面积达2万多平方公里,蕴藏着海量涉海数据与信息,但各涉海单位部门化、层级化管理,协同机制不健全等情况凸显。

据统计,2020年以来,舟山市海警部门共立案117件406人,而同期检察机关受理的涉海刑事案件为84件222人。今年以来,舟山市检察院牢牢抓住海上安全行刑衔接难点痛点,协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司法部门,创建以提前介入引导取证、行刑案件线索互通、类案综合分析应用为三大核心板块的“海上安全执法司法行刑共治平台”,搭建“涉海刑事案件类案监督”应用场景,借助平台大数据资源,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打通检警数据共享的“最先一公里”。

在舟山市检察院与海警部门联合开展海上安全行刑共治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针对全市海警机构挂案、积案问题开展专项监督,通过数字建模、数据比对分析、线索流转处置,排查出重点线索138条。

“信息共享的目的是共治,我们的目标就是打破数据壁垒,把‘信息孤岛’连成‘数据大陆’,实现合作共赢的现代化海上安全保障工作新格局。”舟山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们将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将‘海上安全执法司法行刑共治平台’嵌入全市海上执法信息平台,实现与海洋行政执法、海事、海警等涉海部门的协作配合、数据共享贯通,形成数据统一归并、处置统一流转、治理统一高效的数字化执法司法平台运作机制,多跨协同,织密全域监督‘防护网’。”

治理变“智”理 以实时智控实现精准管控

立足海岛,主动破局。今年以来,舟山市检察院不断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实现“一域创新、全省共享”。

舟山靠海而生,如何在妥善解决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生存需求的同时,依法对其开展监管监督?2022年6月,舟山市检察院联合公安、法院等9家执法司法职能部门,会签《关于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的若干意见》,对协同管控、智能监督、帮扶救助等问题予以明确,全面开通涉海涉渔就业绿色通道。

今年以来,舟山市检察院对全市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全面排查,创建了数据翔实的涉海涉渔矫正对象信息库,并依托矫正机构搭建的管控平台(该平台整合公安、海洋渔业、海事等执法力量和数据资源)重点跟踪、动态更新,确保监督、监管、帮扶同步推进,有效提升了矫正对象管控的安全性。

有了准确、高效的数据支撑,如今,涉海涉渔矫正对象只需一部手机就能在线签到和办理外出申请。“感谢检察机关和社区矫正管理部门的帮助,让我能顺利出海!”开渔期后,社区矫正对象张某通过手机端就办理完了各项手续,顺利再次踏上了渔船。截至目前,像张某一样顺利“出海”的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已达110余人次,24人通过技能培训实现转产再就业,未发生过监管风险事件或重新犯罪情况。

“在检察机关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努力下,实现了对涉海涉渔社矫对象的动态化、常态化、智能化监管,真正让生活困难的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社区矫正工作由治理向‘智’理迭代。”舟山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许华军说。

(本报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陈洪娜

[责任编辑: 李娜 高航 王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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