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检察长论坛|突出检察一体化优势,深化依法能动履职
时间:2022-09-06  作者:刘晓涛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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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晓涛

检察一体化在推进检察权运行和检察职能履行等方面拥有重要作用。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检察制度不断完善,检察工作不断发展,为检察一体化赋予了更高的要求和更丰富的内涵。2022年全国检察长会议强调,要更加注重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作为基层检察院,应在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新时代法律监督中,着力推进检察一体化建设,深化依法能动履职。

从“三个维度”理解检察一体化建设

纵向一体化要加强联动贯通,确保上令下行,下情上达。上级检察机关是基层检察机关正确履职的坚强后盾,基层检察机关肩负“九分落实”的重要责任,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应自觉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遇到疑难复杂案件,应及时主动请示报告,争取上级检察机关最大程度的支持与帮助,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凝聚力、战斗力。比如,我院发现并及时上报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线索,在沈阳市检察院的指导下调取证据、立案审查、严密论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直指外卖包装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守护食品安全。该案是市院与我院纵向一体化办案的生动体现,得到主流媒体关注报道。

横向一体化要加强协作配合,打破部门壁垒、职能界限。基层检察院往往是由五六个部门开展“十大业务”,与上级检察机关对接时时常出现一对多的情况。多头对接,更需要我们牢固树立系统观念,深挖检察一体化格局下各业务、各部门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产生“1+1>2”的倍增效应,避免出现各检察职能简单叠加的情况。为此,我院党组每周协调调度检察重点工作,各部门重视加强内部沟通协作,。比如,我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依托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公益损害线索,办理了张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和田某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有关行政机关是否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等进行了审查,一体履行检察监督职责。

区域一体化要加强能动履职,服务社会治理、经济大局。检察一体化要聚焦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检察责任。在做好检察系统一体化的基础上,同步做好区域一体化。我院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履行检察机关主导责任,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督办等机制,定期召开专项案件研讨会,推动“检警协作”新模式。牵头区域内法院、公安、公证机构共同签署《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全省首创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常态化开展“公检法律”同堂培训,凝聚法律监督更大合力。此外,我院开展“党旗红领航检察蓝”党建工程,组成“‘两邻’幸福家园”“古城复兴典范”“金融中心”三大硕士检察服务团队,由检察长统一领导,以检察履职服务大局发展,以“我管”促“都管”。

以“三个融合”推进检察一体化发展

坚持理念深度融合。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深入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是司法体制改革中重要的工作创新举措,也是对推进公正司法、建立健全检察权运行新机制的新时代法治要求的积极回应。我院坚持高站位抓好学习教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检察一体化典型案例研学等活动,促使干警破除“各自为战”“条块分割”的思想堵点,摒弃“就案论案”“零敲碎打”的思维定式,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主动融入检察一体化建设。

坚持机制深度融合。机制是工作的支点。上级检察机关围绕加强检察一体化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我院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落实举措,出台了加强内部沟通配合实施意见,通过建章立制,加强内部协同、外部协作,畅通各部门案件信息共享渠道,在检察办案中充分发挥衔接、促进作用,通过信息共享,提高案件质效,推进检察一体化建设。我院要求,各部门在履职中如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的检察业务线索,均应及时移送本院相关业务部门依法办理。同时明确了对院外机关、部门移送线索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部门应书面移送归口管理部门,统一依法依规对外移送。

坚持队伍深度融合。队伍是发展的源泉。我院大力开展实战素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打造高水平办案团队,制定了内部轮岗机制,打破检察人员部门界限,支持检察人员内部流转,鼓励优秀年轻干警在不同岗位上学习锻炼,充分发挥干警专业专长,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全科型人才。我院坚持人员调配一体化,在办理大案要案时打破部门界限,组成临时办案组合力攻坚。围绕上级党组织和检察机关专项工作部署,我院成立专项行动工作推进办公室,负责专项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综合分析,院各部门积极配合、协作落实。

从“三个实践”开创检察一体化新局面

一体化助推司法救助常态化。我院以检察一体化模式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建立内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及结果反馈一体化办案机制,将司法救助线索筛查贯穿检察办案各环节、全过程。控申部门对线索要快速响应、即访即核、及时办理,实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常态化。推进“党建+业务”一体化,由党组织对确有困难的被救助人进行长期帮扶,以党建工作延续检察业务。推进“司法救助+社会共助”一体化,协同民政、妇联等多家行政机关构建多元救助,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困难。其中,我院办理的袁某某司法救助案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一体化助推诉源治理体系化。检察一体化办案有利于诉源治理,通过对受理承办案件的动态分析研判,挖掘频发案件深层次诱因,强化诉源治理。我院在办理李某贩卖毒品案时发现寄递平台存在管理漏洞,在院党组的统一部署下梳理汇总本地区寄递行业存在的隐患及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助力诉源治理。在沈阳市人大会议召开期间,我院整理提出了《强化寄递行业安全治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得到了沈阳市邮政管理局的书面答复,并与我院建立了常态化联络联动机制,共同督导寄递企业落实寄递安全主体责任,密织寄递安全防护网。

一体化助推公益诉讼实效化。我院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深入探索检察一体化,运用沈阳市检察院开发的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及时上报收集、掌握的公益诉讼线索情况,有效提高线索管理精细度和跟踪办理及时度。同时,认真落实好沈阳市检察院专项一体化行动部署,认真开展关爱盲人出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整治网约配送交通违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耕地质量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均取得了较好成效。我院完善线索移送管理机制和资源共享机制,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建立线索管理台账,由专人负责专账,七日内向移送部门书面反馈线索核查的初步意见。建立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公益诉讼赔偿制度衔接办案机制,前移公益诉讼审查环节,将恢复受损公共利益情况作为从宽处理的重要考量因素,在办理刘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时,通过释法说理,促使其在主动认罪的同时,主动提出赔偿生态修复增殖放流费用。

(文稿统筹:杨景茹)

[责任编辑: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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