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个全国助残日特别报道|合力扶残助残 让爱洒满人间
时间:2022-05-15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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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助残日临近,检察送温暖。近期,各地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围绕无障碍设施建设、残疾人专用车安全整治、司法救助等领域能动司法,为各地残疾困难群众送上检察人的关爱。

合力扶残助残 让爱洒满人间

5月13日,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团队到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慰问活动,为特殊儿童送去精心准备的学习和生活用品。 本报通讯员罗应 袁静摄

近日,山东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干警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辖区部分路段无障碍设施存在不规范问题,该院依法向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图为检察干警在测量缘石坡道高度。本报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卢佳佳摄

今年4月,浙江省三门县检察院针对自助图书馆无障碍通道缺失、设施不齐全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对银行、车站、公厕等重点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开展了专项监督。图为近日检察干警实地了解无障碍设施整改情况。本报通讯员郑丹阳摄

事故无情司法有爱,被害人一家重燃生机

本报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蒋芬 李得华)近日,湖南省常宁市的罗大姐收到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解了一家人的燃眉之急。

“因为有些当事人不了解司法救助政策和适用条件,因此我院会定期排查线索。”湖南省常宁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该院重点就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易造成当事人重大人身伤害、经济损失的案件逐案审查,分析出有救助可能的案件后,及时告知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

该院经排查发现,2019年,罗大姐的丈夫刘某因搭乘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为重伤一级,构成一级伤残。时至今日,刘某依旧无法站立,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肇事方本应赔偿刘某90余万元,目前仅支付了24万余元。剩余的赔偿金因肇事方赔付能力不足而迟迟未执行到位。

“我不知道可以申请司法救助金。”罗大姐家中上有两位年过六旬的老人需要照顾,下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生活非常拮据。

针对该情况,办案检察官分别向民政、村委会等部门进一步了解核实后,决定为刘某申请2万元司法救助金,并于4月29日发放到位。同时,衡阳市检察机关对罗大姐的未成年子女开展多元化救助帮扶,目前已将三个孩子纳入“检·爱计划”。

推动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查漏补缺

本报讯(记者岳红革 通讯员王绪清 丁旖)“过去路沿台阶较高,也没有缓坡口,但我现在一点也不担心了。”家住陕西西安的小殷最近感慨地说。日前,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检察院检察官专门来到浐灞生态区的几家大型超市走访,检察官看到超市门口有了让残障人士轮椅顺利通行的坡道,超市附近的马路边上也有了缓坡。

2021年以来,西安市检察机关在全市辖区内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监督内容主要聚焦公共场所残障人士的无障碍通行设施。灞桥区检察院组织了志愿者调查队,协助检察机关进行诉前调查,共收集了本辖区存在的69处无障碍建设违法问题。

该院分类整理后,向辖区行政主管部门发出10份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据悉,有关部门共计完成道路全面系统治理14条,对2座商超不规范的无障碍配套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全区公共场所完成102个无障碍标识的更换,建设了无障碍公共厕所、无障碍停车位等。在验收环节,灞桥区检察院还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前往整改现场,实地验收。

严查严管残疾人专用车非法营运

本报讯(通讯员陈岚)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载客营运……残疾人专用车本为解决残障人士出行问题而设计,但目前残疾人专用车违规上路的现象日益增多。

为解决好残疾人专用车安全运行问题,今年2月,上海市检察院部署开展城市运行安全专项监督行动,要求突出抓好人流量大的公交站点的排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违法线索。目前,该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在专项行动中,虹口区检察院联合该区交警支队、上海市交通委执法七大队工作人员于早晚高峰时段,赶赴临平路地铁站、曲阳路地铁站等公交枢纽,开展残疾人专用车非法营运联合整治行动。遇到违规情况,执法人员在告知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督促其自觉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各部门加强联动配合,对发现的残疾人专用车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在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交警支队对过往的残疾人专用车逐一检查,对违法载人、非法改装、拼装的残疾人专用车进行了现场处罚,并将涉嫌非法营运的残疾人专用车移交七大队处理。

联合整治行动查处了多辆违法营运的残疾人专用车,有效遏制了非法改(拼)装残疾人专用车、非法载人、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城市公共通行秩序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据悉,虹口区检察院还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探索建立健全残疾人专用车长效治理机制,确保残疾人出行安全。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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